死囚镣铐
贞观六年。
虽说贞观年间国富民强,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但是天下那么大总有点恩怨仇杀之类的事儿,这天唐太宗李世民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审案审累了,心血来潮地宣布了一条让所有人大吃一惊的旨意:把等待秋后问斩的这些犯人都放回家去看望亲人,但是约定第二年秋天都回到长安来赴死。
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唐代可能没有这句话来做鸡汤,可是从玄武门之变杀出一条血路的李世民不可能不懂这个道理。但是他就是这么去做了。令人颇感意外的是,第二年,当这些没有衙役看管,不带镣铐的罪犯竟一个不少回到了长安,李世民略有些悬着的心总算落了地,在感慨一番后,高兴的他当场就赦免了所有这些罪犯。
老李
这个事情在中国历史上是非常出名的,史称?太宗纵囚?,我第一次看这个故事感觉不可信,但是如果记载于《旧唐书》和《资治通鉴》,多少还是有点史学依据的。而且之后通过仔细阅读,发现《资治通鉴》对这个事情其实给出了自己的解读,让我有茅塞顿开之感。整个事件虽然记叙起来比较复杂,但是内容还有很有意思的准确地说,这是李世民对当时司法标准的一次校正。我们必须通过前后的对比,才能通晓事情的来龙去脉,了解一代帝王的内心独白。
贞观四年,唐朝全国被判死刑的只有29人,而贞观六年唐太宗纵囚的时候,是390人,贞观四年的10倍。作为每个案件最后的复核人,李世民是清楚这一数据的,也难怪他会提出自己的疑问从贞观四年到贞观六年,短短两年时间,而且国内外政治、经济、军事形势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是整个社会欣欣向荣的阶段,为什么死囚人数上升这么快呢?
影视剧里的太宗
李世民很自然就想到了一年前的张蕴古案。
贞观五年,时任大理丞的张蕴古经手了一个案子,犯人名叫李好德,因为口出妖言获罪,依照《唐律》应当处以绞刑。但张蕴古提出,李好德犯有疯病,不应对他治罪。而治书侍御史权万纪却向太宗报告说,张蕴古籍贯相州,而李好德的哥哥李厚德当时担任相州刺史,张蕴古是在讨好和放纵李好德,他关于李好德有疯病的奏报并不属实。李世民勃然大怒,下令斩杀了张蕴古。
张蕴古案的实情其实是张蕴古确实与李厚德交好,但是李好德也确实有神经病,张蕴古是被冤杀的。案情明了之后李世民非常后悔,催生了对唐朝乃至后世影响深远的死刑五复奏制度。但是,这件事对当时的唐朝司法界却产生了非常消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