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监狱服刑七年未再犯罪,突然被法院执行了死刑,为什么
破坏监管秩序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法定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的,情节严重的行为。严厉打击这项犯罪活动将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在刑罚执行活动中的正确实施,维护监管场所秩序的稳定,保障惩罚与改造罪犯工作的顺利进行是监所检察部门的重要任务。
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作为法律监督部门,这种独特的法律地位使其能够深入到罪犯监管工作的各个环节,在打击破坏监管秩序犯罪,维护监管秩序,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大有作为。
是因为死缓在缓刑期间,如果认真接受改造,就会转为无期徒刑,如果有立功表现还可以转为有期徒刑,如果相对于无期徒刑的服刑十五年以上,态度良好,认真诚恳,便有机会转为有期徒刑。而无期徒刑如果没有减刑的话,就会面临漫长的刑期。相比死缓改成无期的难度,无期变有期的难度要大一些,这就是所谓“死缓比无期好”的原因。
但无论怎么样,死缓还是比立即执行的死刑要好的,因为毕竟还是有机会生存下去,甚至还有机会能够走出监狱获得自由。曾在一个平台上看到一个视频,说一个人曾经面临最终是死刑、还是死缓的宣判,当听到自己是死缓时,那时的心情竟然是“欣喜若狂”,因为能够活下来了。
就刑满释放人员来说,曾经犯罪并且被国家司法机关进行了制裁,相当于有了一张“劳改犯”的身份证,这种固有印象给人带来的负面影响很大。亲朋好友往往对其的淡漠和排斥,让其难以回归正常的社会生活,从而形成反社会的性格。
在现实中,大多数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后,无法融入到现实社会生活中。大多数人都不愿接纳一个服过刑的人一起生活和工作。多数刑满释放人员都靠外出打工维持生计,从事的都是一些较低端的工作,有些甚至连最基本的生活都难以为继,拮据的生活很容易让刑释人员再次犯罪。
判了死缓也不是就和能够生存下来划上等号,如果在死缓期间犯错、再次犯罪、不好好接受改造,将会被执行死刑。因此有些被判死缓的人,在监狱里往往会很低调,就是怕别人举报他犯错。
本文这个故事则是相反,一个人因为故意杀人而被判处为死缓,他不仅不珍惜这个机会,好好服刑、争取减刑,而是进行了各种各样的“作死”举动,最终法院满足了他的“愿望”,在判处死缓一年多之后,被执行了死刑。
长期的监狱生活使得服刑人员日益生疏和远离正常人的社会生活模式,有些服刑期长的犯罪人员甚至将监狱当成自己的家,离开监狱回到社会之后反而难以适应和生存。对服刑期较长的犯罪人员而言,社会的发展远远超过了他们的想象和承受范围,出狱后面对新的社会景象,他们不少人对陌生环境产生畏惧心理。
服刑中人与人会相互影响,服刑人员人接触最多的就是狱友,他们在接触中大多会谈论自己的思想、个人经历和犯罪经历等,彼此之间难以避免地产生一些影响。不少偶犯、初犯或者犯罪情节一般恶劣的人由于在监狱中接触到其他各种各样性质恶劣的服刑人员,掌握到许多新的犯罪方法。他们在出狱后很可能效仿,进而引发新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