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窝案的案件介绍

2011年11月底,最早由地产辅业和4S渠道拓展而不断曝出权力寻租弊案的一汽集团,开始置身于国家审计署的审计暴风眼。

半年之后的2012年6月1日,国家审计署向外界详细披露了一汽集团数年财务收支审计所发现的具体问题,具体说来即是:

1、2007年-2010年,所属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用于性能试验等用途的176辆非商品车信息未及时入账,造成非商品车辆账实不符。

2、2008年-2010年,一汽解放销售公司等3家企业有不规范发票3227.92万元,其中2010年列支1484.55万元。

3、2010年一汽马自达销售公司少计缴增值税1096.08万元。

4、2008年-2010年,一汽集团自主产品研发投入比例偏低,自主品牌汽车盈利能力不强,整车业务利润主要来自于合资公司。

5、2008年-2011年6月,所属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在27个工程项目建设(合同总金额20.37亿元)中,履行管理职责不到位,各项目均存在承建单位自行调换约定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现象。

6、2009年-2011年,一汽集团营销管理部及所属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未严格审核广告费和部分工程结算相关资料,多支付广告费、代理费及工程款2149.01万元。

7、2010年,所属一汽物流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的两个投资项目在尚未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情况下违规开工建设,项目总投资概算23.03亿元。

8、自2010年12月以来,一汽大-众销售有限公司通过插件程序,阻断整车销售系统和财务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使财务系统数据与整车销售系统无法保持同步,影响该合资公司年底财务数据的准确性。

由于审计中发现一汽-大众合资公司经济问题最为突出,因此在审计部门将材料转至中纪委吉林办事处后,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案件调查的深入,被揭开的案中案,越滚越大。

首先是原一汽-大众销售公司副总经理静国松涉嫌权力灰色寻租,涉案金额最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而被吉林省纪检部门带走调查;而几乎与此同时,一汽-大众销售公司大客户部负责大宗采购的负责人这跳楼自杀;此后,一汽-大众高管层通过相关渠道(4S店)洗钱等媒体先后曝光;至2012年秋天,一汽大众前任高管层几乎被集体过堂。

进入2012年6月份以后,由于案中有案,涉案金额越来越大,涉案人员级别越来越高,由国家审计署、中纪委四局、中纪委吉林办事处、吉林省公安系统组成的新联合调查组,开始对一汽集团贪腐窝案进行封闭调查取证,除了正式拘捕静国松等人外,并从2012年秋天开始,对一汽集团及其旗下子公司30-40余名高管层进行不点名人身自由限制,严禁未经专案组批准的个人或商务出国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