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面人的Proteus(普罗蒂斯)综合症
“普罗蒂斯综合征”不具有家族史和遗传性,均为散发病例,男女发病率相同,临床表现各式各样,多达150种,各病例之间有很大差别。
其病理改变属于一种罕见的错构增生综合征,以皮肤、骨骼及软组织的不对称过度生长为主要特点。皮下瘤样病变包括:脂肪瘤、血管瘤、神经纤维瘤、间叶瘤和其他结缔组织肿瘤,通常不合并恶性肿瘤。该病的发病原因目前尚不明确,一般认为与遗传基因变异有关。
在胚胎发育期,由于基因突变或其他原因,导致机体部分体细胞中的遗传物质发生了改变,形成嵌合性DNA分子及嵌合性染色体。这样,在细胞分裂过程中就会造成子代体细胞的嵌合性,并形成机体的嵌合体相关疾病及嵌合性病变。 1983年,德国儿科医生Wiedemann首先提出了“普罗蒂斯综合征”的7条诊断标准: 巨手、巨足; 2.疣状痣(表皮痣,皮脂腺痣); 3.偏侧肥大; 4.皮下肿瘤; 5.颅骨畸形; 6.生长发育过快; 7.内脏异常。 他认为,具备上述特征中的四项,即可诊断为“普罗蒂斯综合征”。 1989年和1994年,美国华盛顿陆军医学中心、美国斯坦福大学医学院先后对“普罗蒂斯综合征”的诊断标准进行了修订,根据该病的临床表现,提出了6条诊断标准,并分别以分值量化: 偏侧肥大和/或巨指(趾)症5.0分;2.足跖和/或手掌脑回状增生4.0分; 3.脂肪瘤和其他皮下肿瘤4.0分; 4.疣状痣(表皮痣/皮脂腺痣)3.0分; 5.巨颅和/或颅骨多发外生骨疣2.5分; 6.其他细小异常1.0分。上述6项分值合计≥13分,可确诊为“普罗蒂斯综合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