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体育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体育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与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
负责文电、会务、督办、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信访、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发展规划,指导和推进体育体制改革;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群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群众体育处(省健身气功管理办公室)。
组织实施全省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推进体育公***服务;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和健身气功活动。
(三)竞技体育处。
指导全省体育训练、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和训科医一体化工作;统筹规划运动项目设置和布局,组织、协调本省运动队备战和参加国家级以上比赛;审核本省承办的国际及全国体育比赛并提出建议。
(四)青少年体育处。
组织、协调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负责本省业余训练的指导和协调;指导本省青少年竞赛工作和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业余体校的建设管理工作,统筹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
(五)体育经济处。
拟订省级体育经费预算;指导本省体育彩票销售的管理,对体育彩票公益金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监督管理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活动;指导协调体育产业发展,监督管理体育市场;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计划、财务、审计、统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六)科教宣传与交流处。
组织、指导体育宣传工作,协调重大体育活动的采访报道工作;指导、协调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体育系统中等体育专业教育;组织、指导体育科研工作,指导反兴奋剂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和其他国家(地区)的体育交流合作。
(七)人事保卫处(与离退休人员服务处合署)。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和安全保卫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省优秀运动员的招调和安置工作;提出运动员、教练员有关工资、奖励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