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男子杀人后跳楼砸死路人
11月5日根据湛江公安局通报,湛江一名男子因个人纠纷杀害受害人后,在万达公寓跳楼自杀,而在坠楼过程中砸中一名路过的女子,经诊断两人均无生命体征,目前这起案件的善后工作还在进一步审理中。从通报内容可以看到,原本湛江男子构成了过失死亡罪,但因为这名男子已经死亡,无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在我看来这件事还是很难解决的,究竟谁应该为这名路人负责,也是个难题。
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可由监护人承担相应责任,而这起案件中显然犯罪嫌疑人已经成年,需要承担民事行为能力,而其家属可能也没有相应义务要进行赔偿。所以在我看来,这件事还是挺难办的,如果受害者家属要寻求赔偿,可以向当地法院寻求帮助,毕竟一条生命不能就这么白白失去。
通过这件事我想说,无论发生任何事,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为什么要如此不珍惜呢?明明知道杀人犯法,为什么还是有人要如此蔑视法律?在替三个生命感到惋惜的同时,也想提醒一些人,冲动是魔鬼,千万不要因为冲动而做让自己后悔的事情。如果遇到事情,我们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实在协商不来,还有法律为我们主持公道,否则你必将为自己的冲动行为?买单?,甚至让无辜的人也受牵连。
就像上面说的这个案件,它不仅仅是三条生命,更是三个家庭的支离破碎,让其家属处于悲伤的情绪之中,至于受害人如何赔偿,我相信法律会给到公正的处罚,也希望受害人家属能够得到相应赔偿,最后真心希望这样的悲剧不要再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