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克明的人生履历

年轻时,夏克明混迹于某机关,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之初,因投机倒把罪被判处3年徒刑。出狱后,他到深圳等地做生意,上世纪90年代就赚得第一桶金几十万,打道回京从事外贸生意。

因业务上的往来,1996年夏克明认识了办公司的女老板杜某。各自有家的两人,发展成为情人关系,“我们之间有过真感情。”夏克明在供述中说。

杜某出身教师之家,父母都是教师,丈夫的家世也很普通。

但据知情人士透露,杜某与夏克明认识时还不到三十岁,但是交际能力、业务能力极强,尤其在政府机关都有很深的人脉,一些职能部门的负责人都与其熟识,深深吸引了“憋着一口气想要成功”的夏克明。

夏克明供述,上世纪末,杜某面临经营困难,公司几乎快要解体。他将自己赚得的第一桶金拿给杜某补窟窿。之后,二人越走越近,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10年有余。

在杜某帮助下,夏克明来到北京地级通办公设备有限公司(下简称地级通公司)担任业务部经理,负责公司外贸业务。 在这家公司,夏克明开始了“杀人之旅”。

刘某是夏克明投机倒把坐牢时的狱友,当时地级通公司需要从国外进口一批电缆线及接插件,刘某在其中帮忙。但这笔货物被海关查扣,夏克明也因涉嫌走私被天津海关缉私局拘留。

夏克明担心刘某会供出自己更多的事情,就想让刘某人间蒸发,“我在天津一个看守所时,杜某找了一个所长,安排一个警察把手机给我,我拿手机和弟弟夏克治联系”。

“父亲没得早,家里的事都听哥哥的。”夏克治说,他也曾先后三次被判刑入狱,身边的朋友杨辉、陶纯都是有案底的人。

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12月间,夏克治纠集杨辉、陶纯等人,将刘某挟持并关押数日后带到房山区十渡镇附近。杨辉采用勒颈的方法将刘某杀害并焚尸,后将尸体运到丰台区一间单元房内碎尸,最后将尸体碎块抛至南戴河海域及附近树林。

杨辉供述,三人开车将刘某带到房山十渡的山林中,杀人、焚尸、碎尸、抛尸,“再开车到北戴河,顺着海边走边扔(尸块),开到出南戴河的桥时已基本扔完”。

为此,夏克明支付了10万元作为报酬。

2000年4月27日凌晨1时许,海淀区冠城园小区,保安看到女业主李某进了电梯,等电梯到五六层时突然尖叫起来。“叫了大约1分钟后电梯停在了21层。”保安回忆,他赶紧摁电梯,等再回到一层时,电梯间里只剩下一双鞋子和地面上有擦蹭痕迹。李某是地级通公司老板,夏克明的上司。

夏克明被海关查了半年,交了180万罚款恢复自由。后来他听说海关把这笔钱退给地级通公司,就找公司女老板李某要钱。李某给了100万后就以各种理由搪塞,夏克明又想到用杀人解决问题。

据法院查明,夏克明与李某发生经济纠纷,指使夏克治、杨辉、陶纯绑架并杀害李某。他们事先在李某租住的小区另行租用了一套房间,2000年4月27日凌晨1时许,夏克明等人跟踪李某到小区后,杨辉等人将李某挟持到事先租好的房间,挟持李某到京沈高速公路将其勒死,后碎尸、抛尸到潮白河内。

“在第一起杀刘某时,夏克明等人有过犹豫。后来他们觉得做一起也是死刑、再做一起还是个死,索性更无所顾忌。”夏克明的一位指定辩护人说,“四个人的命运已经绑在了一起,思维性格早已变异,人挡杀人、佛挡杀佛。”

夏克明胆子越来越大,杀人像是上瘾。

陶纯在供述中也曾经提到,有时夏克治给他打电话说“要干活了”,或者杨辉说夏克明让他们在某处租个房子,他就知道夏总又要杀人了。

工程师米某是夏克明杀的第三个人。

据夏克明供述,他跟米某认识不久,商量建设别墅。事先谈好分成,事后米某又想多分一杯羹,“越想越生气”,他就指使夏克治纠集杨辉、陶纯等人将米某做掉。

卷宗显示,夏克明生意涉足领域包括别墅、进出口,甚至在“非典”时期还抓住时机搞了300台呼吸机和10台CT机,“他很有经济头脑,自己也特别渴望成功。”知情人说。

夏克明供述,“非典”前,他跟生意伙伴吴某成立过一家公司,通过这个平台进行诈骗,几笔生意下来公司积累了两三千万资金。后来吴某想要回这笔钱,当时钱已被夏克明的情人杜某拿到港澳地区买债券。夏克明就想索性干掉吴某及其女友高某了事。

“你没干过,不是特难的事儿。”杨辉曾对辩护律师说,杀人过程中,往往都是夏克明出头将被害人约到一个地方,然后由夏克治带人具体实施,

杀害吴某和高某时,夏克明将两人约到一个地方,毫无提防的高某和吴某刚跟夏克明打声招呼“夏总”,就被身后一根绳索活活勒死。

夏克明供述手下兄弟行为时,曾称“他们已经习以为常了,反正都是按照同一个模式勒死、碎尸、抛尸”。

随着杀人数量增多,夏克明积累的财富也越来越多,几十万元的第一桶金变成投资资本9900万的医疗公司。

这个位于建国门附近的医疗公司,并未直接挂到夏克明名下,法人代表是杜某。

夏克明一直很信赖情人杜某,直到2005年7月夏克明被绑架。虽然最终平安无事,但他怀疑起杜某,“当时正被警方通缉,外界不可能知道行踪,杜某肯定与此事逃不了干系”。同时,夏克明认为,这些年间杀人的事杜某都知道,早晚会从她嘴里跑风。

按照夏克明的说法,杜某应该是他“最犹豫”的一次。从2006年四五月份萌生念头,到2007年1月动手,纠结了半年多。进一步刺激夏克明的是,医疗公司的法人代表从杜某变更为文某杜某的丈夫。

“我不杀她,她可能找人杀我,公司从开始创业到后来我投入了很多,包括杀人、注入资金,到后来我什么都得不到。”2007年1月25日下午,夏克明将杜某和文某约到建国门某出租房内,声称要介绍人帮杜某儿子上学。两人一进门,就被夏克治等人按照同一套模式杀害。

杜某失踪后,家人朋友报警,并向警方透露杜某生前曾暗地里担心,“夏克明是个很危险的人,夏克明会找他弟弟夏克治,夏克治再找社会上的人,而社会上的人还不止一次到公司要过做掉人的报酬”。

2007年3月30日,警方将夏克明等4人控制。

从1999年12月杀第一人,到2007年3月被控制,近8年的时间内夏克明为何能逍遥法外?

夏克明的辩护人称,第一个被害人刘某失踪后,当时公安机关找到夏克明,但只是作为侦查方向例行问话。夏克明表现得异常镇静,把事情推得一干二净,迷惑了警方,加之本案中多数尸体都被破碎、焚烧或烹煮,也加剧了侦破难度。同时,一些案件包括生意伙伴吴某及其女友高某,由于当事人本身生前所从事的事业并不光彩,出事前也曾嘱咐过家人要到国外跑路,因此直到2008年家人上网看新闻知道夏克明被抓,才知道自己的亲人早已遇害。 到案后,陶纯为求保命,检举揭发2005年2月5日杨辉杀死老婆宋某,伙同好友夏克治抛尸。夏克明还交代另外一起杀害生意伙伴的情节,但因难以查证,而未被提起指控。

2008年6月30日,夏克明、夏克治、杨辉、陶纯被公诉,在1999年到2007年因为各种原因杀害八人,犯下故意杀人罪、盗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2008年12月4日,法院一审宣判4人死刑。

一审后,被告人为求保命不断检举揭发新情况,先后有两名官员被牵扯进来,二审法院两次将本案发回。

2012年8月1日,二中院认定4名被告人犯下8条命案、行贿两名官员、非法持有枪支等。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行贿罪判处夏克明死刑,以故意杀人罪、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夏克治死刑,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杨辉死刑,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陶纯死刑,同时判决四名被告人连带赔偿14名死者家属500余万。

随后夏克治提出上诉,本案进入二审,2013年1月初,二审宣判予以维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