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生育政策提法新变化

《中***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全文发布,建议中提到,制定人口长期发展战略,优化生育政策,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高人口素质。

短短70余字,折射出“十四五”时期人口政策的重要变化,这一变化集中体现在包容性、全面性、前瞻性和均衡性这几个关键词上。尤其是“生育政策包容性”的表述,应属首次提出。

“包容性”是指社会主体能够包容客体的特性,通常是指社会某一方面的多元化、和谐***处的状态。

“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首先是要将生育权利还给家庭和妇女,放宽对生育的限制,解决“想生”但“不能生”的问题,从政策层面上消除对多生、早生等行为的歧视,优化制度设计,包容各种生育状态。这不仅是维护女性和家庭的生育权,更是保障儿童的生命权和生存权。

与此同时,还要建立生育包容性的制度环境。眼下,应尽快逐一清理不合时宜的相关法规及政策,增强公***政策对生育更广泛的包容性。

扩展资料:

口政策必须具有前瞻性,这是人口规律决定的,也是我国多年人口政策的经验总结。“十四五”时期的“人口长期发展战略”不仅要着眼于20年、30年,更要有50年乃至100年的视野。

人口变化是缓慢而漫长的过程,基期的一个指标波动,会传导至半世纪后的另一个指标变化。从结构变动方面来说,我国在20世纪60年代的生育高峰,直接导致“十四五”时期的人口老龄化进程加速;当期的出生性别比偏高现象会使得20年、30年后出现婚姻挤压问题。

这意味着,人口政策调整的效果常常需要经历一代人或几代人后才能得到体现,必须从战略高度,用长远观点来审视。

?中国青年网-光明日报刊文:如何看待“十四五”规划中首提“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