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贾玉林团伙覆灭记:为偿还巨额赌债,四赌徒结伙绑架杀人,后来怎样?
谋生的职业有很多。如果人们从事合理的职业,就会受到法律的强力维护,无形中减少了很多麻烦。
有些人从事的是“职业”,不受法律保护,甚至是法律攻击的对象,所以从业者的情况不会好,即使被非法破坏,也不敢随便报警。一些不法分子看中了这一点,专门挑他们下手。
2004年7月至2007年9月,重庆和湖北武汉发生多起绑架杀人案件,受害者多为发廊女郎或赌徒。
2004年7月至2007年9月,重庆市和湖北省武汉市出现四人绑架团伙。该团伙行事隐秘,手腕火辣。绑架人质后,诈骗钱财,数额巨大;一半以上的被绑架者被他们杀害;他们选择作案的大多是发廊小姐和参与或组织赌博的人。
该团伙有四名主要成员,即团伙的“大哥”贾育林、徐凤杰、桂传勇和赵明军。
在这四人当中,贾育林拥有犯罪的主导权,徐奉节、桂传勇、赵明军听从他的安排和指挥;2006年11月,徐凤杰在广东省被捕,桂传勇因其他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自那以后,贾育林和赵明军继续肆无忌惮地犯罪。
四个人出身不同,都在重庆云阳县,有一个***同的爱好,就是赌博,这让四个人走到了一起。后来他们屡次赌博失败,负债数十万元。经过商议,这四个人组成了一个以贾育林为首的团伙,以阻止绑架和勒索,从而迅速获得资金。
他们不再小心翼翼地选择犯罪目标,更喜欢赌徒和发廊小姐。
原因有二。首先,他们是猖獗的赌徒。他们清楚赌徒的需求和心理活动。赌博和嫖娼是分不开的。他们熟悉坐在舞台上介绍年轻女士的事情。选择他们是为了阻止绑架,和他们比;其次,赌徒和小姐的所作所为是法律不允许的,所以绑架他们的时候相对不敢报警。
贾育林一伙以出售赌具为名,将一名赌徒骗到重庆万州区一家宾馆,勒索2万元。
贾育林团伙通过出售赌博作弊工具,将一名名叫周华(化名)的女子诱骗至出租屋,并绑架她,勒索60万元。在收到45万元赎金后,他们杀害了周华,并将她的尸体扔进长江。这件事是一个叫苏芬(化名)的小姐知道的,她把她带走了,在武汉的某个地方杀了她。
后来,贾育林一伙先后在南岸区和万州区绑架了5名发廊女孩,每人被勒索1000元至3.5万元。收到钱后,他们无一例外的被杀。
2007年8月22日,万州区警方接到报警,称某发廊服务员被绑架,绑匪索要赎金6万元。警方调查了绑匪收款银行的账号,发现该账户的所有人王也被绑架。贾育林在收到35000元赎金后于8月26日杀害了人质。
2007年9月3日,万州区警方接到报告,一名易展女子被绑架。经过调查,警方找到了贾育林和其他犯罪分子的车辆。一路追来,贾育林等人弃车逃走。警方从车上救出夏湛姓女子和另一名女子,并在不远处提取了贾育林丢失的身份证。
2007年10月27日,贾育林被捕。此时,该团伙除赵明军逃跑外,其他所有人员均被逮捕。
为了迅速获得大量资金,贾育林冒险停止了绑架和杀人。他的手腕很残忍,他的罪行令人发指。据警方统计,2004年7月至2007年9月,该团伙实施了10起绑架和谋杀,杀害了6名人质和1名***犯。
团伙选择赌博、涉黄人员作为犯罪对象也是煞费苦心,认为如果被绑架,报警的几率会很低;赌徒和年轻女士的不光彩地位也使他们在犯罪过程中更加野蛮和肆无忌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