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院防火分隔规定

法律分析:影剧院、电影院、礼堂应设置在独立建筑内;采用三级耐火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确需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中时,至少应设置1个独立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并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将其与其他区域隔开。

2.当设置在一级或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观众厅宜布置在一层、二层或三层;确需布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时,一个厅、室的疏散门不应少于两个,每个观众厅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400m·m。

3.当安装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内时,不应布置在三层或三层以上。

4、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的,宜设置在地下室,不宜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

5、设置在高层建筑内的,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灭火系统。

法律依据:《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

第五条放映室应通过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隔墙和不低于1.5h的楼板与其他部分隔开。

第六条特大城市综合体中的电影院应严格防火分隔:电影院应与其他区域完全防火分隔,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