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监听是24小时吗
会24小时监听。监听电话属于技术侦察措施。技术侦察是有严格的程序规定的,未经审批不得私自采取技术侦手段,警方如果获得批准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与犯罪活动直接关联的人员(嫌疑家属系直接关联人员,特别是明显不配合警方侦察时)的电话进行监听。
公安机关要想监听通话,则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由主管部门的主管领导批准才可以,否则违法。公安机关在对履行这类型的案件进行调查的时候,是可以采取刑事侦查的手段的刑事侦查手段当中包括监听等技术的手段。比如说,对于一些涉及到危害国家安全的严重刑事类型犯罪,可以进行监听手机。但是适用程序非常严格。所获材料的运用: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材料,只能用于对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公安机关监听手机条件是必须涉及到危害国家安全,恐怖等严重的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在对履行这类型的案件进行调查的时候,是可以采取刑事侦查的手段的刑事侦查手段当中包括监听等技术的手段。比如说,对于一些涉及到危害国家安全的严重刑事类型犯罪,可以进行监听手机。但是适用程序非常严格。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五条 技术侦查措施是指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实施的记录监控、行踪监控、通信监控、场所监控等措施。
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与犯罪活动直接关联的人员。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六条 需要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制作呈请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报告书,报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
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决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交公安机关执行的,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交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执行,并将执行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等部门。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七条 批准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决定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以内有效。
在有效期限内,对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办案部门应当立即书面通知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解除技术侦查措施;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认为需要解除技术侦查措施的,报批准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解除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并及时通知办案部门。
对复杂、疑难案件,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有效期限届满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经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审核后,报批准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延长技术侦查措施期限决定书。批准延长期限,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
有效期限届满,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应当立即解除技术侦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