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卫龙辣条」在食品安全抽检中出现多个产品不合格?

根源在于,地方标准和国家要求打架,互相不一致,产品如何分类的问题。

更新:一个“括弧()”引发的争议——辣条分类模糊的由来(见文底)

“辣条”是俗称,在食品添加剂标准中,若归为“方便米面制品”则不允许添加山梨酸钾、脱氢乙酸,若归为“糕点”,则允许添加。

划重点:辣条若属于方便米面制品—不合格(标准要求高)

辣条若属于糕点--合格(标准要求低)

卫龙食品的声明已经出来了:产品合法合规,符合河南地方标准DB41/T 515-2007。

其实这个问题由来已久,全国各地抽检中对辣条判定结论不一,这也是辣条常年占据食品安全抽检“黑榜”的重要原因。

目前辣条没有全国统一标准,其食品添加剂如何添加,全国各地要求均不一样,已经制定地方标准的有河南、湖南、重庆,2018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味面制品》(征求意见稿)出来后,河南地方表示目前仍按地方标准执行,待国家标准出来后,推动扩项工作(意思就是反正辣条就该加两种添加剂)

但是卫龙辣条的产地——河南省在2007年曾经给出了调味面制品的地方性标准 DB41T 515—2007。该标准中说:

我们可以看到

山梨酸最大使用量 ?1.0 g/kg

脱氢乙酸最大使用量 ?0.5 g/kg

新闻中报道的检出值:

亲嘴烧:山梨酸 ?0.163 g/kg ? 脱氢乙酸 ?0.131 g/kg

小面筋:山梨酸 ?0.307 g/kg ? 脱氢乙酸 ?0.180 g/kg

因此,根据河南省的地方标准,这两个产品是合格产品。然而河南省的地方标准就是放之全国皆合理的吗?有没有地方保护的嫌疑呢?类似的还有湖南省的地方标准,恰好是辣条的两大生产地区。不完善、相冲突的安全标准,让人莫衷一是,辣条陷入了薛定谔的合格与不合格……

互相冲突的标准,总有一个是更科学合理的。就我个人而言,我不赞成某些人国标高于地标、中央压死地方的主张,我希望辣条能不能加防腐剂这种事能得到科学的论证,用食品科学来说话。如果你持有“辣条毒害中国青少年,国家应该严厉打击!罚的好!”的观点来看待这个问题,那也无所谓。但如果不严格对待食品安全标准,谁还能始终吃到放心的食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