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初中生刺死校霸,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合理吗?
当然不合理,这是2014年的案件,陈某被8人围殴后,掏出刀子与?校霸?进行互砍,双方均负伤离开,不久后?校霸?死亡,小伙被判入狱8年。?这就是典型的?谁死伤谁有理?的判决,明显是不合理的。
目前小伙已经出狱,但家属认为其儿子应为正当防卫,至今仍在坚持上诉,希望司法公正还其儿子一个公道。
在6年前的一个早上,贵州一中学内,就读初三年级的陈某买早餐时与李某发生冲突,进而被对方围殴。据陈某回忆,李某是学校的校霸,经常伙同一群人以各种理由殴打学校同学,他只是受害者之一。
当天早上正在购买早餐,被对方跑过来无故踩了几脚,他便说你猜我干什么,对方回答我喜欢踩。随后,校霸将其推倒在地,七八个人一拥而上。临走前还往他饭里面吐了一口口水,并表示事情还没完。
不久后,对方又找到陈某,在李某等8人的威胁下,陈某只好跟他们去了小巷子里,10几个耳光以后,陈某已然鼻青脸肿。
彼时,施暴者愈发得意,将陈某堵在角落拳打脚踢,还拔出刀子比划,耀武扬威。角落里不堪忍受的陈某,终于也掏出了口袋里的匕首,与校霸进行互砍,最后两人均负伤离开。
只不过
校霸抢救无效死亡!
而陈某,则被及时治疗,最终鉴定伤情报告为重伤2级,显然也伤得很重。
最终,法庭判定陈某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这个判决,显然是不合理的,陈某当时被8人围殴,毫无还手之力。对方掏出刀子比划,殴打还没有结束,这时候陈某想要自救,只能奋起反抗,否则最后死的就会是他。在两人的搏斗中,对方虽然死亡,但陈某也是重伤二级。
以前的法律,太注重?谁死伤谁有理?了,对防卫者的要求过于苛刻,因此,陈某当时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在该案曝光后,瓮安法院引起高度重视,并发布通报称将组织人员开展工作。相信很快,很快陈某一案就会得到公正的审判,因为?谁死伤谁有理?的时代已经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