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员怎么查询
失信人员查询的方法有两种:
1、是通过百度直接查询。在百度上搜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即可出现查询页面。在输入框中输入被执行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点击查询,即可。
2、是通过官网查询,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网。拉到页面中间部分,点击红框中的“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输入相关信息,即可查询注意:查询时注意准确填写信息。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执行”等法定情形,从而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
失信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解除名单:
1、履行义务:失信人员需要履行原本应该履行的义务,如还清债务、履行合同等,以证明其已经具备信用能力。在此基础上,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失信记录,法院会根据履行情况决定是否解除记录;
2、申请豁免:如果失信人员存在无法履行的情况,可以通过法定的豁免条件向法院申请豁免,豁免条件包括生病、被迫失业、自然灾害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决定;
3、等待期限:如果失信行为是限定期限的,失信人员可以等待期限届满后,向法院申请解除失信记录;
4、申请信用修复:失信人员可以通过参加信用修复培训、签订信用承诺书等方式,证明其已经重视信用问题,从而向法院申请解除失信记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