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内瑞拉总统的竞选资格

根据宪法,总统通过普选、直接选举和秘密投票产生。当选总统必须为出生于委内瑞拉、拥有委内瑞拉国籍的委内瑞拉人,年龄在30岁以上,是世俗人士,没有犯罪前科。在职的副总统、部长、省长和市长不能当选总统。总统任期6年,没有连选连任限制。当选总统于宪法任期第一年的1月10日在全国代表大会宣誓就职。如突发原因不能在全国代表大会举行就职仪式,则改在最高法院宣誓就职。每年全国代表大会例会召开前10日内,总统向全国代表大会递交上年度有关政治、经济、社会、执政等方面的报告。

宪法规定,在6年任期中的前4年,总统因死亡、辞职、被罢免或重病无法履行职务时,要重新举行大选。在新总统就职前,副总统代理总统职务。总统在其任期的最后两年无法继续履行职务时,有副总统接替总统,完成余下的任期。总统暂时缺任时,副总统代理总统职务90天。如果总统缺任超过90天,他的去留将由全国代表大会议员投票决定。

宪法还规定,在总统任期满一半时,委内瑞拉公民有权举行公民投票,决定他是否能够继续留任。但举行公投需征集到20%选民的签名。递交足够数量的支持者签名是启动公民投票程序的第一步。然后,由全国选举委员会负责确定这些签名是否有效并确定整个公民投票的程序。如果要求总统下台的人数超过其当选时的得票数,该总统即被罢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