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合中学生写有回顾感的电影

阿甘:天空中,一片羽毛随风飘扬,飘过树梢,飞向天空...最后,它落在了阿甘的脚下,坐在阿拉巴马州的长椅上,阿甘向无休止地等车的路人讲述着他的人生故事——

阿甘出生于二战结束后不久阿拉巴马州南部的一个偏僻小镇。他天生智障,智商只有75。然而,他的母亲是一个坚强的女人。她希望她的儿子像其他正常人一样生活。她经常鼓励阿甘“傻福”,要求他不断自强。上帝没有抛弃阿甘。他不仅给了阿甘一双像飞一样的“飞腿”,还给了他一颗单纯正直,没有任何邪念的心。在校车上,阿甘遇到了金发女孩珍妮(珍妮是一个被父亲“虐待”的女孩)。从此,在妈妈和珍妮的爱下,阿甘一生都在奔跑。

中学时,阿甘为了躲避同学的追赶,跑进了学校的一个足球场,于是跑进了大学。在大学里,他考上了大学,成为了足球巨星,受到了肯尼迪总统的接见。

大学毕业后,阿甘在一名新兵的鼓动下加入了越南战争。在一次战斗中,他的部队遭到伏击。随着一道撤退命令,阿甘想起了珍妮的指示,拔腿就跑。他的飞毛腿救了他的命。在越战中,阿甘交了两个好朋友:热衷于捕虾的巴布和牛逼的上尉·邓·泰勒。

战后,阿甘受了伤,救了战友。作为英雄,他受到了约翰逊总统的接见。在一次反战集会上,阿甘又遇到了珍妮,珍妮已经堕落,过着放荡的生活。阿甘一直爱着珍妮,但是珍妮不爱他。两人匆匆相遇,匆匆分手。

作为乒乓外交的使者,阿甘也曾在中国参加过一次乒乓球比赛,为中美建交做出了贡献。

在“言而有信”的信条指引下,阿甘终于闯出了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他教猫王跳舞;帮约翰·列侬写歌;在风起云涌的民权运动中,他瓦解了一场一触即发的大规模种族冲突;他甚至在不知不觉中迫使潜入水门大厦的窃贼落入法网,最终导致尼克松总统的垮台。(影片中省略了这一段)

因为“愚者有福”,阿甘也误打误撞发了财,成了百万富翁。阿甘不想被名利所累,所以他成了一名园丁。阿甘经常思念珍妮,珍妮早已误入歧途,陷入绝望。终于有一天,珍妮回来了。她和阿甘一起生活了一段时间。一天晚上,珍妮投入了阿甘的怀抱,然后在黎明时悄悄地离开了。三年后,阿甘又见到了珍妮,有了一个小男孩,他的儿子。这时,珍妮得了不治之症。阿甘带着珍妮和他的儿子回到了家乡,度过了一段快乐的时光。

珍妮去世了,他们的儿子到了上学的年龄。一天,阿甘送他的儿子上校车。这时,一根羽毛从儿子的书上掉了下来,一阵风吹来,它又开始在风中起舞。

与原著小说不同

根据阿甘小说改编的电影都是关于阿甘主角的故事,但电影更注重小说的开头,第11章,改变了阿甘的养虾公司最后成为街头大富翁的结局。更别提阿甘当宇航员,生活在食人族部落,和猩猩成为朋友,成为象棋和摔跤明星的过程了。阿甘的女友简并没有死于绝症(艾滋病),而是在怀孕后成为了一名护士。阿甘在街头流浪时,也遇到了他智商超群的儿子小阿甘。阿甘在中国的经历也被大大简化了,一点幽默的情节都没有。

不过影片增加了一些情节,比如在他腿上装上支架,后来走遍美国。你可以用的论据是,阿甘的核心特质和性格在电影中也被改变了。小说中的阿甘并不能如他所愿总有意想不到的福报,即使睿智也才华横溢,视富贵如粪土,崇尚自由主义。影片中的阿甘更加执着,最终成功,甚至相当有条理。据悉,原作者温斯顿·格鲁姆(Winston Grum)对这一变化感到厌烦。17岁的农村男孩桂(崔琳饰)在北京找到了一份快递员的工作,因为有人承诺,当他赚到600元时,他可以拥有一辆公司临时借给他的银色变速越野车。他每天努力工作,但就在他的梦想即将实现时,桂失去了他的自行车,陷入绝望。

肖剑(李斌饰)是一个和阿贵同龄的京籍少年,但由于家庭贫困,他在维护自己的自尊心时常常感到自卑。在继父屡次食言要一辆自行车后,肖剑为了在同伴面前挽回面子,也为了泡妞(高圆圆饰),从家里偷钱买了一辆二手车,不想这辆车被阿贵弄丢了。在阿贵发现他赖以生存的自行车被肖剑“偷走”后,他开始不惜一切代价找回它,两个少年为保护他们单纯的梦想而斗争。

你可以用的论据是,你要勇敢的保护自己的梦想,哪怕是最简单的!当然也有关于父爱和母爱的。电影有:《美丽人生》和《舟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