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校教师,以“武”育人?
河南省登封市少林延鲁武术学校一名初二学生,因在体育课上与同班同学讲话,被代课老师张某辉殴打,导致该学生骨折和神经受损,经医院鉴定为轻伤二级。目前张某辉已被登封市公安局刑事拘捕,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10月21日 澎湃新闻)
武术学校崇尚武风,更重武德,以仁御武,一名武术学校的教师竟公然殴打学生,这种行为有悖武德。同时他作为一名教师,这种行为更是有悖师德,在教师这一光荣的职业队伍上抹黑。老师本应该是学生们的良师益友,是学生们的榜样。一名教师要是因为学生犯了错误,便拳打脚踢,这种暴力教育行为已经失去了教育的意义。学生犯了错误更加需要学校和老师的教育改正,需要的是以理服人而不是以力服人。对待毫无还手之力的学生施加暴力,实在是教育的悲剧。作为教师,为人师表,需要的是学生们发自内心深处的尊敬,而不是让学生们产生畏惧,暴力是最无能的教育。教师的每一个行为都有可能对学生的未来产生影响,所以教师要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立德树人,师德为先。作为教师,师德是立身之本,有识无徳,愧为人师。教书育人首先要强化和建设的便是教师的师德。师德师风对一个教师来说个性的重要,因为,教师是孩子行动的标杆,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孩子。
个人认为该教师可以达到故意伤害罪的判刑标准。故意伤害罪是指以伤害他人的身体为目的犯罪,使用暴力的手段殴打对方或者使用工具造成他人受伤的情形,主观上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使对方受伤仍然实施行为的故意心理,区别于过失致人重伤,过失致人重伤指心态上没有意料到自己的行为会给对方带来重伤的结果的过失心理,且是致人重伤。以剥夺他人的生命为目的的故意杀人罪,没有死亡结果的发生,也以故意杀人罪(未遂)来判定,不以故意伤害罪认定。
这种暴力教育的事件有关部门应该得到重视,对教师的思想观念进行提高。同时学校在招收教师的标准有待提高,不要只重视学历学位认证,更要重视教师的思想道德修养,即便是武术学校,在教师的选拔任用工作也应该遵循这样的标准,不仅要教会学生们武术更要教育学生们如何做人。武术学校虽然不是国家公办教育学校,但是它有着传承中华武术,继承传统文化的意义,所以对于教师的要求和标准应该更严格,而不是放松标准和要求。家长把孩子们送到学校进行学习深造,是对学校的信任,而学校不应该辜负这种信任。
改变暴力教育不仅需要学校和教师的自律,也需要社会各界的监督。通过社会各界的努力,教育的环境将会得到改善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