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产多休15天怎么证明

用人单位根据职工提供的病历及住院小结等资料,确定是否属于难产,通知职工享受该休假政策。在产妇临产住院时,医生都会对产妇做各项指标检查,来决定顺产还是剖腹产,一般产妇没有先天疾病胎儿健康者,医生都会建议顺产;如果胎儿过大或产妇有妊娠疾病等安全起见会选择剖腹产。制定生产方案后,在生产时医生会根据情况及时处理,并将产妇的生产情况详细记录,整理成住院小结。在住院小结上,医生会有诊断结论:是否属于难产。

难产多休15天的证明是根据在分娩过程中由于某些原因出现分娩过慢,甚至停止的状况,后由医院开具难产证明,经本人提出就可以向所在单位申请难产假进行休养。难产者将享受额外的难产假,期限为15天。

从阵痛开始至子宫颈全开,平均为十二小源时,若初产妇超过二十小时、有生产经历的产妇超过十四小时都算是过长子宫颈全开至胎儿出生,平均为两小时宝出生至胎盘娩出,一般为五至三十分钟。在这三个阶段中,任何一个阶段不百顺利导致生产时间过长,都可称为难产。

产假的一般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综上所述,在实践中女性一旦确定难产,就要度采取紧急方案,例如剖腹产等。待生产结束。后由医院开具相关难产证明,可以向所在单位申请难产假进行休养!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