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房交会购房补助到哪里领取?

一、新建商品住房买卖

(一)展会期间参展开发企业持《商品房买卖合同》,到房交会主会场(沈阳国际会展中心)“商品房优惠认证处”加盖房地产交易展示会商品住房销预售备案认定章,并到契税部门加盖住房补助确认章;

(二)展会结束后,买受人持盖有财政部门及房产部门“优惠认定章”并经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他相关手续,到财政部门缴纳契税,财政部门同时出具《个人购房领取补助通知单》;

(三)个人领取购房补助资金时,须同时持有《个人购房领取补助通知单》、本人身份证和已领取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在同一处房地产市场内领取购房补助资金。

二、存量住房转让

(一)个人购买存量住房,当事人持《房屋所有权证》和按规定填写的《房屋买卖合同》,到二手房分会场(沈阳房产超市)办理认证手续,并加盖认定章(只盖两份)后,到同级财政契税部门加盖住房补助确认章;

(二)展会之后,双方当事人持加盖房产、财政部门认定章的《房屋买卖合同》及其它相关要件办理交易手续及产权登记,享受减半收取交易手续费和房地产证明费的优惠政策;在购房人到财政部门缴纳契税时,由财政部门同时出具《个人购房领取补助通知单》;

(三)购房人凭《个人购房领取补助通知单》、本人身份证和已领取的《房屋所有权证》,在同一处房地产市场内领取购房补助资金。

三、抵押登记凡个人贷款购买住宅,在展会期间办理抵押登记(备案)的,以“房地产抵押(备案)通知单”上接件日期为准,可享受减半收取抵押登记手续费的优惠政策。

四、房地产证明凡个人购买普通住房,在展会期间,经房产、财政部门办理房地产转让认定手续的,展会后均可享受减半收取房地产证明费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