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保姆纵火案”一审莫焕晶被判死刑,会是最终结果吗?

必须是最终结果,杀人偿命,罪有应得,况且莫焕晶是一个人害死了四条人命!

1. 故意放火。

在惨案发生后,莫焕晶一口咬定说自己并不是故意放火,而只是想用点小火的方式,上演英雄救美,博得女主人的同情,骗取更多的赌资。事实上,莫焕晶对于放火一事早有预谋,她选择在男主人出差在外的日子放火,家里的女主人和三个年幼的孩子都缺乏自救的能力,她就有了为所欲为的机会。

在案发当天凌晨,莫焕晶还用手机上网查询与放火有关的关键词,再用打火机点燃了家中的窗帘、沙发、书籍等易燃物品,纵容火势迅速蔓延到朱小贞的屋内,她则选择自保,快速逃离了火场。

2. 没有任何的救援措施。

随着火势的扩散,莫焕晶在危险关头,没有采取任何有效措施进行报警救援。她曾狡辩称自己试图用水桶灭火,还试着用榔头敲碎保姆房和女儿林臻娅房间之间的卫生间的玻璃窗。当消防人员第一时间抵达现场,冲进屋内救人,因为浓烟滚滚无法施救时,莫焕晶也没有告诉他们这个快速救援的通道。

事后,林生斌回到屋内用榔头做了实验,只需要轻轻用力一敲,玻璃门上就会出现裂缝,然而,在案发后,整个玻璃门都毫发无损,轻易地就揭开了莫焕晶想救人的谎言。

在莫焕晶的心中,她一直都是自私自利,唯利是图,满脑子都是赌博和骗钱的想法,如此歹毒的人早就该被判死刑,她死一次都不够偿命,她害死的可是善待她的女主人以及三个可爱的孩子。

莫焕晶死有余辜,她失去了生存的尊严,没有脸面再苟延残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