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丑条约是和哪个国家签的
《辛丑条约》是和英国、美国、俄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奥匈、比利时、西班牙、荷兰签的。
《辛丑条约》亦称“辛丑各国和约”、“北京议定书”、“中国与十一国关于赔偿1900年动乱的最后协定”等,是中国清政府代表奕劻、李鸿章与英、美、俄、法、德、意、日、奥、比、西、荷十一国外交代表,在义和团运动失败、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后,于光绪二十七年(辛丑年)七月二十五日(1901年9月7日)在北京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辛丑条约》被认为是中国近代史上失权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辛丑条约》的签订,进一步加强了帝国对中国的全面控制和掠夺。表明清政府已完全成为帝国统治中国的工具,标志着中国已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主要影响
《辛丑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赔款数目最庞大、主权丧失最严重、精神屈辱最深沉,从而给中国人民带来空前灾难的不平等条约。学术界一般认为,《辛丑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地位的最终形成,乃至于认为它标志着中国已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不过,也有部分学者提出商榷,认为中国半殖民地化的进程并未结束于《辛丑条约》,半封建社会的形成标志不宜采用《辛丑条约》乃至于对“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这一概念本身提出商榷。《辛丑条约》签订后,在赔款之外,各国也加紧了对中国其他形式的掠夺和控制。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辛丑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