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女子独自买房,分手后男方要求分一半,男方的要求合理吗?

不合理,是无理要求,女子独子买房属于个人材产,与该男子无关,另外两个人只是同居关系,并不是受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女方收入不能算两个人的***同财产。

男方提出的要求极度不合理,因为他与女方根本没有领证结婚,只是同居关系,而且女子购买的房屋是在两个人开始同居以前属于个人财产,在开始同居生活以后,男方一直没有固定工作,两个人的主要经济来源都依赖于女方的经营收入,分手时男方不应该要求分割女方的房产,虽然他向法院起诉,但最终法院驳回了男了的请求。

一、同居与结婚不同

在杭州发生的这个事件中,一定要知道这个男子与女方是同居关系,他们的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是法律承认的,夫妻关系在结婚以后女方的收入应该算家庭***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男方有申请分割财产的权利,但他们一直没领证,就不受法律保护,在分手时男方就不能分割女方积累的财产。

二、无理要求不受法律支持

杭州女子独自买房以后与同居男间分手,男方居然要求分一半房产,他的要求十分无礼,在闹上法庭以后也没有获得法官的支持,因为在两个人同居期间,生意主要由女方继续打理,男方只起到辅助作用,他拿不出证明两个人***同经营生意的证据,根本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三、私人财产受法律保护

杭州这个女子在与男方认识以前就有了雄厚的经济基础,自己在杭州购买了房屋,这是他个人的私有财产,不能因为两个人同居就转变成***同财产,她的私有财产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这也是女子能在法院审判中胜诉的主要原因。在这个事件中女子有先见之明,把自己经营所得购买的房子和车以及车位全放在了自己名下,这种做法能了她很大的底气,在闹上法庭以后也能通过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避免财产被男子侵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