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开车撞人了,后续的索赔如何处理
我是武汉市的交通事故调处员,我来解答吧。此类事故有两个可能,第一:对方确实没有事情,不会再找你。第二:对方在一段时间内出现了问题,继续找你索赔。第一种情况当然不用管啦。对于第二种情况,正规的程序如下:1打电话给自己的保险公司备案(武汉市是需要48小时内),2打电话给交通大队122备案,说明情况。做到了这两点,即使对方再次来找你(事实上这类情况很多),你也不会是交通事故逃逸了,而且保险公司备案了,后期赔偿也会由保险公司承担,其赔偿,就要根据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很重要),但这点的前提就必须是你已经向交通管理部门报警备案,否则,交通管理部门是不会给你出具认定书的,如果没有这个东西,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
我再补充几点。关于如果双方达成一致,再找交警开事故单还可以吗?这是不行的,比如,你协商的结果是赔付对方一个天文数字,交管部门是不会按照这个协商结果写上去的,即使写了,保险公司也不会认同。关于事故责任问题,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机动车和行人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在保险范围内,由机动车承担责任。需要说明的是,这里说的责任是赔偿责任,而不是事故责任,这两点要分开,你即使在这起事故中是无责方,在机动车第三责最底保险额范围内(一般是5万),都由你赔偿,也就是说,这起事故的费用只要不超过5万,就都是由你赔偿,如果超过了5万,再根据事故责任来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