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仔戏是用哪种方言演唱的地方戏种

歌仔戏,亦称为芗剧,是一种用闽南语演唱的地方戏剧。

这种戏曲形式不仅是福建省的五大地方戏剧之一,而且拥有将近百年的历史。歌仔戏源于台湾,是由福建漳州地区的锦歌与车鼓小戏结合,并吸收了地方的歌谣小调发展而成的。锦歌原本是每首四句的民间小调,而车鼓则属于歌舞小戏,两者结合后,随着移民的传播,歌仔音乐和车鼓小戏传入台湾,逐渐形成了现今的歌仔戏。

2006年,歌仔戏被列入中国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显示了其深厚的历史文化价值。

歌仔戏的音乐曲调十分丰富,既有悠扬高亢的七字调、大调和背思调,又有民谣诉说式的台湾杂念调,更有忧郁哀伤的各种哭调。这种戏曲形式在表演上初以一男一女的对唱为主,后来发展为有生、旦、丑三行并兼备科、曲、白的成熟戏剧。

文化特征

歌仔戏音乐分为唱腔和伴奏音乐两部分。其唱腔属曲牌联缀体,在联缀时可采用同宫同调、同宫异调、异宫同调、异宫异调等方式。唱腔曲牌大体可分为七字仔、杂碎仔、卖药仔、杂念仔等四大主调以及哭调和调仔等,其伴奏音乐则分为串仔、吹牌和锣鼓经。

歌仔戏曲多白少,格律自由,在一百多种传统曲调中,既有悠扬高亢的七字调、大调和背思调,又有民谣诉说式的台湾杂念调,更有忧郁哀伤的各种哭调。此外,它还吸收了台湾当地的民歌小调和部分戏曲音乐作为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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