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为什么是终身制?
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是终身任职的,美国是个三权分立制的国家,我们从历史上就可以简单的了解到他们的制度运行,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而最高法院大法官就象征着美国最高的司法权。
美国总统的选举是全民投票制,谁的民意支持率更高,谁就可以成为总统,但是总统只有行政权,他们和军队是有最大联系的,也就是说他除了行政权,最大的一个权利就是掌握军队,当然还不是直接掌握的,然后国会掌握立法权最高法院掌握司法权,他们三者相互制衡,保证了各个权利体系能够控制,其他的体系也能够被控制,让他们能够真正的发挥自身的作用而不徇私舞弊。
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是终身任职制,除非说他本人出现非常大的丑闻,没有办法继续担任这个职务,否则就算是美国总统也不能够轻易罢免美国的最高法院大法官,因为他们是两个体系的问题,一个掌握行政权,一个掌握司法权,而且国会和最高法院联合起来完全是可以弹劾美国总统的,这在历史上是出现中国的,比如说曾经水门事件的主角尼克松就受到国会的弹劾,被迫下台,这是完全有可能出现的。
这样的一个三权分立的制度,还是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保证了各个体系的正常运转的,比如说总统行使行政权的时候,他要考虑到自己的某些措施推行会不会引起国会的反弹,因为国会有弹劾他的权利,国会立法也要考虑到是不是会引起最高法院大法官的反弹,因为司法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立法权,当他与宪法冲突的时候,就可以作废他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