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夫想在车内强行发生关系,女子情急之下杀死情夫,女方属于正当防卫吗?
一女子和有夫之妇在一起了,两个人的关系起初不错,之后就有了矛盾。男子想与女子在车内发生关系,女子不同意,情急之下捅死了男子,女子属于正当防卫吗?肯定不属于正当防卫!
一、女子捅男子,不属于正当防卫
女子和男子的关系,属于情侣。这种情侣关系,是不道德的,但不违法。男子要求发生关系,女子不同意,男子的行为,顶多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强奸。强奸罪的判刑虽然很严重,但他罪不至死!女子拿刀捅人家,是将他置于死地了。
有人说,女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说这话的人,可能不知道正当防卫的含义。正当防卫指的是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这个概念里面包含五个要素:侵害人的行为存在;侵害人的行为正在进行中;被侵害人有自主意识;制止对方的侵害;制止的行为不过度。
这五个条件,缺一不可。女子捅男子的行为中,明显有防卫过度的嫌疑。哪怕对方有强行的行为,女子采取的行为,不仅是制止了,还将对方捅死了,这很明显超过了必要的范围,所以,女子的行为,不应该属于正当防卫,应该属于防卫过度,甚至是违法犯罪。
有人说,为何属于违法犯罪呢?大家想一下,两个人属于情侣关系,为何女子的手中会有刀子?没有刀子的话,如何捅死人?这其中会不会有女子的主观故意?故意用言语刺激男子,造成吵架的现象,进而拿出刀子,捅死对方。
二、女子的行为,构成了犯罪
女子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而不是正当防卫。故意杀人的要件有两个:一个是行为上的故意;一个是主观上的故意。行为上的故意指的是有行为,也可以是无行为(放任对方死亡)。女子的行为属于前者,故意为之。她捅男子的时候,就知道,这个结果可能会导致男子死亡。
不仅有行为上的故意,还有主观上的故意。她在自首后表示,自己和老公离婚之后,将一腔心血放在男子身上,但他就是不离婚。心情不好的时候,在工作中带着情绪,也被老板辞退了,这些的根源,在男人身上,所以她心中不满。这种不满越积越多,最终爆发了,女子对捅男子的行为供认不讳。
通过女子的描述就可以知道,女子主观上有捅男子的行为,只是在行为上进行了一些掩饰,目的是为了让自己的行为更加合理化。不得不说,女子在作案手法上,还是进行了一些取舍的。尽管如此,还是不能掩盖她主观上的故意。
女子主观上有杀人的意图,行为上也是如此。只是采用了比较隐蔽的方式,她希望这样的行为可以被定性为正当防卫。正当防卫和故意杀人有着本质的区别,她想得挺美,但忘记了警方的调查能力。三下五除二就问出事情的真相了,她故意杀人的行为,是逃不掉了。
虽然律师给予她正当防卫的辩护,但她还是被判了刑。有人说,她有自首的情节,应该予以轻判。的确是,但是,事情的影响比较恶劣,她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女子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巨大代价!
三、女子的行为挺可悲的,更可悲的是没有道德底线
女子的行为,让很多人感到惋惜。但很多人忘记了,出错的原因在于她没有道德观念。自己有老公的时候,就与男子在一起了。老公知道以后,她并没有隐瞒,而是选择了离婚。离婚之后,明知道对方没有离婚,依然跟对方在一起,这是不是思想上有问题?
有人说,为何只说女子,不说男子?男子已经死了,再说有意义吗?男子的行为,也是不对的,他的道德意识也很低。只不过,他受到了惩罚,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女子受到了惩处,她的故事给予我们一些警示。男女之间,还是要有一定界限的。
女子的行为,越过界限了,让自己身陷囹圄,还破坏了对方的家庭。自己的家庭已经支离破碎了,还将对方的家庭弄得狼狈,难道这是她想要的结果?有人说,要是一个人能让你激发心中的恶,一定要远离这样的人。男子就是这样的人!
女子没有远离,反而沉溺其中,结果呢?两败俱伤。所以,要想远离这种事情,就要有自我约束,要有道德意识。对此,大家是怎么看的?欢迎大家留言,我们一起讨论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