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战区的管辖区域和战略方向

五大战区的管辖区域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中国人民解放军南部战区、中国人民解放军西部战区、中国人民解放军北部战区、中国人民解放军中部战区。

1、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

与原南京军区辖区相同,加上军区内的东海舰队、空军、火箭军、武警,司令部驻南京,陆军机关驻福州。领导和指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五省和上海市的所属武装力量。

2、中国人民解放军南部战区

包括原广州军区(除湖北省)和原成都军区的云、贵两省及所辖的南海舰队、空军、火箭军、武警,司令部驻广州,陆军机关驻南宁。领导和指挥湖南、广东、广西、海南、云南、贵州的所属武装力量。

3、中国人民解放军西部战区

由原成都军区、兰州军区合并而成(除云、贵、陕三省),司令部驻成都,陆军机关驻兰州。领导和指挥四川、西藏、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和重庆的所属武装力量。

4、中国人民解放军北部战区

辖东三省加内蒙古、山东(即原沈阳军区辖区加内蒙古、山东)及所辖的北海舰队、空军、火箭军、武警,司令部驻沈阳,陆军机关驻济南。领导和指挥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和山东的所属武装力量。

5、中国人民解放军中部战区

包括现在的北京军区和济南军区,剔去原属北京军区的内蒙古和原属济南军区的山东、加上原属广州军区的湖北和原属兰州军区的陕西,司令部驻北京,陆军机关驻石家庄。领导和指挥河北、山西、陕西、河南、湖北和北京、天津的所属武装力量。

五大军区来历介绍:

军区,亦称大军区,是根据国家的行政区域、地理位置、战略战役方向、作战任务等设置的军队一级组织,是战略区域内的最高军事领导指挥机关。一般以领导机关所在地、辖区、地理方位或序数命名。

军区战时负责领导和指挥本战略区和战略方向的一切武装力量,平时领导和指导本辖区内各军兵种合同作战的指挥和所属部队的军事训练、政治工作、行政管理、后勤保障,领导辖区内的民兵、兵役动员工作和战场建设,是军队最高一级的主兵种合成领导机关。

新中国成立后,根据军事斗争和军队建设的需要,人民解放军的大军区进行了多次调整,大体上分为三个时期:建国初期的6个大军区时期;1955年至1985年从12个大军区逐步调整为11个大军区时期;1985年百万大裁军改为7个大军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