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康熙名臣于成龙,他当过最大的官是什么?

于成龙(1617年9月26日-1684年5月31日),字北溟,号于山,清代山西永宁州人,清代名臣,被后世称为“天下廉吏第一”。 1639年,于成龙参加乡试,勉强考取为副榜贡生;1647年至1651年,于成龙入太原崇善寺开办的学校学习;1661年,于成龙入国子监学习,结业后准备出仕;1667年,于成龙任四川合州知州;1669年,于成龙被擢升为湖广黄州府同知;1678年,于成龙升湖广下江陆道道员、福建按察使;1680年,于成龙任总制两江总督。1684年5月31日(农历四月十八日),于成龙去世,被康熙帝追赠为太子太保。

知州

明以知州为一州之长,辖县;明清有直隶州、散州之别,前者直隶于省,可以辖县,后者隶属于府、道,不辖县,长官均称知州。知州一般是从五品文职官员。

同知

同知为知府的副职,正五品,因事而设,每府设一二人,无定员。同知负责分掌地方盐、粮、捕盗、江防、海疆、河工、水利以及清理军籍、抚绥民夷等事务,同知办事衙署称“厅”

道员

道员,又称道台。根据清代的官阶制度:道员(道台)是省(巡抚、总督)与府(知府)之间的地方长官。明朝时,省级行政长官布政使下设左、右参政和左、右参议均为辅佐布政使的官员。原则上,道台为正四品官员。但实际操作中却有特例,而驻外道员中二品和三品的皆有。

按察使

按察使,原称“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为正三品。“按察使”一名始见于唐朝。原为监察性质的官职,近于御史,后逐渐偏向司法官。由宋代提点刑狱演变而来。主管一个省范围的刑法之事,相当于现代的省级公、检、法机关。

总督

总督,通常指一个国家的某片相对自主的区域中实际或名义上的最高行政长官。许多国家都有或曾经有总督这个职位。总督:清朝时期对统辖一省或数省行政、经济及军事的长官称为“总督”,尊称为“督宪”、“制台”等,正二品(若加尚书衔者为从一品),位在从二品的巡抚之上,管辖一省或多省。与只掌握一省行政事务的巡抚不同,总督兼管数省,同时在政务之外也兼掌军务。

太子太保

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都是东宫官制,均负责教习太子。清朝时太子太保等是从一品官,但是有衔无职,一般作为一种荣誉性的官衔加给重臣近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