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的遗嘱
孙中山《遗嘱》的全文是:
“余致力国民革命凡四十年,其目的在求中国之自由平等。积四十年之经验深知欲达到此目的,必须唤起民众及联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同奋斗。
现在革命尚未成功,凡我同志,务须依照余所著《建国方略》、《建国大纲》、《三民主义》及《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继续努力,以求贯彻。最近主张开国民会议及废除不平等条约,尤须于最短期间促其实现。是所至嘱!”
孙中山先生一生奔走革命,真正做到鞠躬尽瘁,他临终时遗留下的私产,除了衣物书籍外,只有一幢南美华侨赠送给他的上海住宅(即今上海香山路7号孙中山故居)。他的《家事遗嘱》写道:
“余因尽瘁国事,不治家产,其所遗衣物书籍住宅等,一切均付吾妻宋庆龄,以为纪念。余之儿女,已成长,能自立,望各自爱,以继余志。此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