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维基的个人事件

王维基的个人事件如下:

涉嫌性侵女下属

2013年11月19日出版的《东周刊》指,王维基两年前的6月到上海公干期间,在一间五星级酒店向一名女下属写了一封疑似亲笔信,信中说如饮下一杯饮料,可获加薪。三个月后该女下属向上海执法部门投诉王维基与她涉及一宗桃色事件。

报道又刊出一份声称是女下属到上海市公安部门报案的文件副本。该报案文件显示的报警时间为2011年9月22日,声称的案发时间则是2011年6月6日,案发地点在上海市南京西路某酒店房间,被投诉人为该名女下属的“公司同事王维基”。

报道声称,女事主透过短信承认与王维基发生不愉快事件。王维基即日发出声明予以反驳。《东周刊》随后发声,事件并非无根据的传闻,其中女下属指出“目前公安还在受理此案”,上海公安部门亦证实女事主确有报案,案件仍在调查。

声明又指事件涉及妇女权益保障,加上涉事上司正申请电视牌照,且关乎电视牌照申请人是否合适,为确保公众利益,认为王维基应公平、公正、公开地详细交代事件。

否认收购亚视

2015年3月底,市场突然传出王征与香港电视主席王维基接触,对此王维基所属港视方面对外澄清“传闻并不属实”,称香港电视或王维基并无与亚视或王征达成任何协议。3月31日傍晚,亚视于晚上《6点钟新闻报道》中宣布。

公司股东黄炳均及主要投资者王征,决定接受王维基的主要条件,将亚视的股权转让予香港电视,并将豁免亚视所欠的大部分债务。但港视发言人就表示内部未收到消息,正确认消息来源,有关转让需待法庭及广管局批准。

4月1日清晨,王维基旗下香港电视发出公告,否认香港电视与亚视达成交易协议。公告称:“主席王维基曾经在3月26日与亚视主要投资者王征会面,就有关如何协助亚视继续运营及延续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牌照,交换及讨论初步想法。

王维基并无代表公司,与任何人士就可能交易达成任何协议,或原则上的约定。公告指未有同法院委任的亚视***同及各别经理人,进行过任何讨论。

扩展资料:

工作经历

王维基有逾20年电脑及电讯行业经验。他于1990年代白手兴家创办城市电讯,打破当时香港电讯的长途电话垄断局面,其后进而成立香港宽频,再次挑战电讯盈科旗下网上行的香港最大网络服务供应商地位。

在市场营销策略及广告宣传手法上,他以破格、富创意、擅打擦边球和逆境战着称,被喻为“电讯魔童”。创业经历从香港中文大学电子系毕业到IMB工作,再到后来创立城市电讯,王维基觉得自己每一步发展目标的确定都离不开当时环境的影响。

“就像在学校里念书时,自己会依据学习成绩订下新的学习目标一样,怎样让这些员工的目标得到实现是我现在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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