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词语规范(三)

缩略词

缩略词是词语或词组的简缩形式,具有简明便捷的特点。我们在写作中如何规范地使用缩略词,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把握。

(1)缩略词自身是否规范?

(2)使用是否规范?

首先规范的缩略词必须要简缩得当,不仅要能准确传递原词或原句的意思,还不能产生歧义。

例如:

我们说“公司新来的小张毕业于华师。”华师究竟是华中师范大学还是华东师范大学,还是华南师范大学,容易引起歧义,造成误解。如果非要使用缩略语,我们只能说华东师大,华中师大或者华南师大,以保证信息的完整性。

其次我们在使用缩略词时,对于一些非常见的缩略词,必须要在人们能准确理解的条件下使用,必要时还应当交代出简缩前的原形式。

例如我们在文章中,如果反复提及某本书名,可在其第一次出现时给出该书全名,并在其后用括号注明“以下简称某某”。

如《说文解字》括号,以下简称《说文》。网络缩略词比比皆是。诸如“不明觉厉”“细思极恐”,尚且让人一看还能大致理解其意思,而诸如“十动然拒”“地命海心”“社病我药”,甚至是一些字母的缩略语,如“awsl”“zqsg”“ssfd”,则是完全让人不知所云,大大降低了语言的交际功能,也不利于语言的规范工作。

然而,随着网络自媒体行业的繁荣,很多人似乎以使用这样新奇的语言为时尚,其中还不乏一些官方媒体。

例如:昨天的一条微博热搜,却让不少人直呼‘爷青结’,达芙妮宣布彻底退出实体零售,一度甚至冲到了热搜榜首位。这句话真是让人茫然不解。因此我们在写作中或正式的社交场合,应该避免使用这样的缩略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