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举办活动的所得如何缴纳营业税?

咨询热线 ZI XUN RE XIAN

您好,甲酒店为了提高酒店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决定举办一次文化节,邀请一批国内知名演员来酒店进行专场演出,由酒店负责对外售票和宣传。与此同时,以酒店文化节的名义推出奇石展览,由酒店提供场地,并向奇石展览单位收取固定的场地费。2006年9月,收取演出门票收入98万元,其中支付演员演出费70万元,收取奇石展览场地使用费2万元。对于上述非酒店日常经营的收入如何缴纳营业税呢?

专业解答

酒店应缴纳营业税280000×3%+ 20000×5%=9400元,应代扣营业税700000×3%=21000元。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和《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及《营业税税目注释》的规定,甲酒店举办专场演出属营业税“文化体育业”税目征税范围,应对取得的28万元演出分成收入按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同时,对支付演员的演出费70万元负有扣缴义务,应按3%的税率代扣营业税;对以租赁方式为文化活动提供场所的,不属于“文化体育业”征税范围,因此对2万元的奇石展览场地使用费收入应按5%的“服务业”税率缴纳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