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具体指什么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人员在因公出国(境)、公务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招待过程中支出的财政经费。
“三公经费”实际上就是公职人员在履行职责即办理委托代理事项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比如公务用车,实际上是为了办理委托代理事项而在交通上的需要;公款接待和公款出国,则是为了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国内外人员维护人际关系、加强工作交流、提升自身履职能力的需要。
所以,“三公经费”作为公职人员履职的必要手段,其使用应该接受委托人的监督。当“三公经费”的使用与办理委托代理事项(履行公职)无关或背离委托初衷时,人民有权要求公职人员纠正,甚至可以撤销委托(即对有过错的公职人员进行免职、撤职甚至开除处理)。
扩展资料:
三公经费的使用应遵循的原则:
三公经费的使用应遵循比例原则。
三公经费公开是一种进步,但这不是问题的全部,或者说不是问题的根本。中央各部门以及各地在公开三公经费的同时,更应该注重三公经费的科学合理使用,即科学合理地进行三公消费。行政法上有一个重要原则叫“比例原则”。
它包含适当性原则、必要性原则和狭义比例原则三个子原则。笔者认为,“三公经费”的使用应遵循比例原则。
适当性原则又称为妥当性原则、妥适性原则、适合性原则,是指所采取的措施必须能够实现行政目的或至少有助于行政目的达到并且是正确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