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瓶装旧酒,中超转会新规则依然尴尬吗?
观点:中超联赛结束一月有余,国安给了北京国安,对于北京国安的夺冠,争议颇多,有说内定的,有说是实至名归,国安靠实力争取的。冠军不冠军意义已经不大,鉴于中超足球乃至中国足球,很多中国人已经对其失去信心,不愿伤心。休赛期,中国足球抓赌已经进入一个关键性阶段,这一次貌似来个真格的,希望是真格的,希望不是雷声大雨点小。当抓赌进行,中超有关球员转会的事情又出台了新的规定,不过以我个人的观点来看,中超的这次转会无非是新瓶装旧酒,没有实质性的改变,中超转会新规则依然十分尴尬。中超转会新规则说:球员所属单位有权重新与所属球员签订不低于原合同待遇的新合同。球员所属单位要求签订时,球员必须同意,否则取消该球员注册资格。”只有出现下列情况时,球员可不与原属俱乐部重新签订合同:一、球员有意进行国内转会,且转会双方俱乐部及球员就转会条件达成一致的;二、球员有意进行涉外转会,且原工作合同到期并符合FIFA转会规定要求的;三、俱乐部违反工作合同约定,连续拖欠球员工资或奖金超过3个月的。而球员与俱乐部合同的最短期限,“应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该赛季结束,最长期限为5年。”大家可以想一想,俱乐部拖欠球员的工资三个月,合同自动解除!这能实行吗?当联赛正在进行中,一场比赛若是因为某个比较大牌球员的缺阵输掉比赛,我想对俱乐部和投资方都是莫大的损失。时间长了,投资方也懒的跟你们俱乐部叨叨,直接拍屁股走人,到时候俱乐部两手空空啥都捞到,这个赛季就算完了。因此,很多出资方在一定程度上是看中某位球星而注资的,若是这名球星和俱乐部闹僵了,这不仅对俱乐部不利,对球队的战绩也不利。当然这是从俱乐部一方考虑,新规定在一定程度上给俱乐部一些牵制。而从球员角度分析,一些赖着不和俱乐部签约,想到国外发展的,球员可以有自由向国外发展。另外一点,球员和俱乐部签约时间长达五年,这个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球员在俱乐部效力期间,若是违规俱乐部的规定,俱乐部也有权力终止合同。因此,这次中超转会的新规则有“中国特色”可是未必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足球的实际问题。中国足球现状如此,想要从质上有所改变,必须从青少年期间开始抓起,这也响应了国内倡导的素质教育体制教学方式,这样不仅身心健康得到提高,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对中国的体育事业贡献了一份力量,特别应该注重中国足球的发展。新规定的一个两点说转会不受名额和时间限制,这样说来,也为培养后被人才起到了积极地作用。说真的,中国足球改来改去也是现在这个德性,和黎巴嫩一战够尴尬了,抓赌也够臭名远扬了。也许丑事多了,真的需要一些新鲜的东西出来交融一下,可能这样能缓和一下气氛。新瓶装旧酒吗?希望不是如此,毕竟中超中国足球伤人伤的太重了,已经到了呕吐不止的底部,官方与俱乐部你们还忍心吗?为了健康。请足协等官方来点真格的,别整天搞些没意义的糊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