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老公
根据结婚证无效的原因不同,而分别处理:
1、如果当事人的结婚证本身就是因为“配偶”已婚而无效的,是不能再办理结婚证的;
2、如果是因为其他原因而无效的,可以参照《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的相关规定处理。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民函[2004]76号 2004年3月29日)
三、关于身份证、户口簿查验问题
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