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网上审验教育流程

驾驶证网上审验教育流程具体如下:

1、打开交管12123手机APP;

2、输入账号密码登录,12123账号在考驾照的时候都会进行注册,忘记密码的可以通过手机号码找回;

3、进入主页后,点击更多;

4、下拉到页面底部,找到学习教育业务,点击审验教育申请,再点击网络教育;

5、阅读业务须知,点击阅读并同意;

6、阅读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情况申报,勾选下方上述内容已认真阅的方框,并点击下一步;

7、确认网络审验教育申请信息,点击提交申请;

8、申请成功后点击下方的开始学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