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第一中学的校长职责

(一)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循《宪法》和《教育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依法治校,认真组织开展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

(三)严格执行教育教学法规文件,保证教育计划和教学大纲的执行。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并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组织教师学习政治与钻研业务,注意培养班主任、中青年教师和业务骨干。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定提高。

(六)加快校园、校舍、教学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

(七)强化法制安全教育,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

(八)廉洁从政,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开拓进取。

(九)领导组织教育工作,发动全体教职员工坚持不懈地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

(十)领导组织教学工作,坚持以教学为主、全面安排的原则,按国家规定开齐开足课程,正确指导教师进行教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