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解除取保候审意味着什么

解除取保候审的意思就是不再继续适用取保候审这一刑事强制措施,不用在遵守取保候审期间的法定义务,缴纳的保证金在符合法律规定情况下将退还,提供保证人的,保证人将解除保证义务。取保候审是相关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暂不羁押的处理。对应当逮捕的人犯,如发现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及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罪行较轻的人,即可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派出所对嫌疑人解除取保候审意味着公安机关没有足够的证据认定其存在犯罪行为,或者是需要对其变更强制措施。按照法律规定,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被取保的情形包括:其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

取保候审中保证人符合的条件是什么?

1.保证人必须与本案无牵连,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嫌的犯罪没有任何利害关系。保证人不能是本案的同案犯,也不能是本案的证人。否则,因为如果其本人也是司法机关调查的对象,就难以保证他认真履行保证义务。

2.保证人应当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具体来讲,保证人必须达到一定年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对被保证人有一定的影响力,其身体状况使其有能力对被保证人的行为进行监督等等。是否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判断,绝不能仅凭保证人本人的说法确定他是否有履行保证义务的能力。

3.保证人应当享有政治权利,其人身自由没有受到限制。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就不能充当取保候审的保证人。

4.保证人应当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在被保证人居所地有自己常住的居所,有稳定的经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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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