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增喜的事件经过

有媒体在事发后报道了详细过程:

今年28岁的李青峰是河南省安阳林州市人,女儿悦悦(化名)刚满7个月。李青峰说,7月20日晚饭后,李青峰和媳妇抱着孩子出门遛弯,大约晚上9点,两人走到了位于林州市西环边上的皇冠国际歌厅附近。“当时我抱着女儿站着,不知道从哪里来了3名男子,从走路的姿势看,他们好像都喝了酒”,3男子都穿着便装,直奔李青峰夫妇边上的皇冠歌厅。其中一名身高在1米8左右、体格健硕的男子走到李青峰身前,俯身看李青峰怀里的女婴,然后伸手摸了摸女婴的脸和胳膊。“我当时也没多想,觉得一个五十多岁的男子兴许是稀罕咱闺女,因此也没有阻止他,谁知接下来的事让我和媳妇惊呆了!”李青峰说,男子突然单手从李青峰的怀里抢走女婴,高举过头,然后将女婴扔在地上。 警察夺摔女婴案发生于2013年7月20日晚,但一直被当地有关部门封锁。直到在林州市人大一次常务会议上,人大常委会主任翟建周评议此事时表示愤怒,人大内部其他官员才得以知悉。

摔婴事件发生后,有媒体报道郭增喜被上级部门按照警务纪律关禁闭15天。除此之外,郭尚没有受到法律意义上的任何处罚,目前仍在林州市公安局正常工作。

摔婴事件如此恶劣的一个刑事案件在发生后一个月,才因为当地人大一位官员通过手机短信向北京媒体透露得以曝光,而此前,当地媒体都没有报道。记者问林州市公安局局长魏书平是否曾故意阻断此事向外界的传播,魏书平否认称,“咱也没有什么阻断的渠道和理由。记者要问,咱能阻断人家不让问吗,咱这个没有去做这个工作。”

而对于为何没有将民警违纪事件及时上报,魏书平说,并非是有意包庇郭增喜,而是“不想把这个事情去沸沸扬扬都知道”。 前林州市公安局局长魏书平称,当时法医给出的结论是孩子头上一个血肿,应该有个颅底骨折,可能是个轻伤,于是他就让公安局的政委赶紧带两万去医院,“一是对孩子的家属表示慰问,二是向孩子的家长道歉,咱们没管好队伍”。

魏书平否认这些钱是所谓的封口费,“要咱的孩子被摔了,拿两万块钱就拉倒了,这可能吗?咱们这就是赶紧去表个歉意,看人家有什么要求,钱够不够,赶紧给你先拿两万块钱,同时协调医生,用最好的医生最好的医疗条件。” 对于有媒体报道称,林州市公安局关了郭增喜15天禁闭,前林州市公安局局长魏书平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其实禁闭的时间最长应该是7天。但对于禁闭是否真正被执行,魏书平称并不清楚,因为并没有人向他报告过。

对此,郭增喜称,林州市警方并没有关他的禁闭,因为他当时身体不好,所以出院后,派出所只是天天派人监管,保证他24小时不离视线,防止其逃跑。

“我现在有病,到长治来看病。”记者追问他有什么病,郭说患有心脏病和糖尿病,且病情严重,精神压力很大。在记者一再追问下,郭增喜表示:“说起这个事我很惭愧。” 2014年1月21日上午,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将公开开庭审理原林州市公安民警郭增喜摔婴案。1月21日9时37分,法庭书记员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就坐并宣布法庭纪律。

10时整,审判长介绍申请回避的法律规定并询问被告人是否申请回避。被告人表示不申请。

2014年1月28日上午,河南安阳市文峰区法院对“河南林州警察摔婴案”一审宣判,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定故意伤害罪名成立,被告人郭增喜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被告当庭表示不再上诉。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郭增喜酒后将刚满七个月的婴儿摔在地上,造成被害婴儿轻伤的后果,其行为已掏成故意伤害罪。郭增喜的犯罪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法应予严惩。郭增喜案发后虽能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