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中华人民***和国防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