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影院吸电子烟怎么处罚?
法律分析: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劝阻非法吸烟,不听劝阻者请离开。不听劝阻不离开的,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对不听劝阻、扰乱公共秩序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法律依据:《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
第十一条下列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全面禁止吸烟:
(1)托儿所、儿童福利机构、学校、活动中心、教育培训机构等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未成年人是主要活动群体;
(二)高等学校室外教学区;
(3)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妇产医院的室外区域;
(4)体育健身场馆的室外观众坐席和比赛区;
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区;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的室外场所。
第十七条个人发现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等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要求吸烟者立即停止吸烟;
要求经营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予以劝阻;
(三)向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不履行控制吸烟职责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