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宗教之间应该如何相处?
我 们 只 能 承 认 真 神、 救 主、 福 音 …… 是 唯 一 的 正 路, 无 可 退 让 或 妥 协 的。 就 如 承 认那 生 我 的 父 亲 是 唯 一 的 爸 爸 一 样, 无 讨 论 之 余 地。
2. 按 信 徒 的 本 分 来 说, 基 督 教 是 不 停 向 外 发 展 的。 主 耶 稣 升 天 前 的 训 令 是: "你 们要 去, 使 万 民 作 我 的 门 徒。" (太 28: 19) 使 徒 保 罗 说: "若 不 传 福 音, 我 便 有 祸 了。" (林前 9: 16) 所 以 基 督 徒 不 论 按 他 们 对 基 督 的 本 分, 或 按 对 世 人 应 有 的 爱 心 (爱 人 灵 魂的 心) 来 说, 都 是 不 能 保 持 缄 默 的。 正 如 使 徒 们 回 答 当 时 恐 吓 他 们 的 人 说: "我 们 所 看见 所 听 见 的, 不 能 不 说。" (徒 4: 20) 这 绝 不 是 "轻 视 别 人" 的 问 题, 乃 是 真 理、 责 任 的问 题, 我 们 有 责 任 把 世 人 从 错 误 的 路 上, 领 回 到 真 理 的 路 上。
3. 按 信 仰 的 自 由 说, 尊 重 个 人 信 仰 的 自 由, 是 基 督 教 最 大 的 特 点。 全 能 的 神, 从 不仗 着 他 的 大 能, 迫 使 人 归 信 他, 主 耶 稣 在 世 上 时, 曾 行 许 多 大 神 迹, 但 甚 至 连 那 些 得 着他 的 医 治 的 人, 主 也 没 有 强 迫 他 们 信 他。 使 徒 们 曾 用 属 灵 的 权 柄 惩 罚 犯 罪 的 人 (徒 5: 1 ~ 11, 13: 8 ~ 12), 却 从 未 用 以 逼 使 任 何 不 信 者 接 受 救 主。
所 以, 我 们 对 别 的 宗 教 的 态 度, 应 当 不 违 反 以 上 的 三 种 基 督 教 的 特 性。 我 们 不 能 因为 尊 重 别 人 的 宗 教 信 仰 而 承 认 别 人 所 信 的 也 是 对 的, 或 放 弃 自 己 对 真 理 应 有 的 责 任,这 责 任 包 括 用 谦 卑 和 友 爱 的 态 度 把 错 误 和 正 路 指 给 人 看。 但 对 于 不 肯 接 受 的 人, 必 须完 全 尊 重 他 们 自 己 的 决 择 -- 他 们 的 信 仰 自 由 -- 绝 不 应 利 用 金 钱、 地 位, 或 其 它 类 似压 迫 的 手 段, 使 人 顺 从 我 们 的 信 仰。 我 们 虽 可 以 因 他 们 拒 绝 救 恩 而 为 他 们 痛 惜, 却 不可 骄 傲 地 轻 视 他 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