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什么时候开始采用公历的?

1949年9月。

中华人民***和国的历法、纪年采用了世界大多数国家的西元纪年,但仍然并用我国传统农历,这是1949年9月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协商决定的。会上,大家一致认为,应采用现代世界大多数国家公用的纪年制度,即用西元为新中国的纪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四项决议的第二项就是:“中华人民***和国的纪年采用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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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初期开始中国历法出现了大转折,全国统一历法,历法也成为了一门较为独立的科学技术。汉武帝责成司马迁等人编写了《太初历》,之后刘歆作《三统历》,这两历的重要特点是年岁合一,一年的整数天数是365天,不再之前历法的366天。

以"加差法"替代之前的"减差法"以调整时差,年岁周期起始相当固定,用数学计算就能确定闰月,用不着"考定星历,建立五行",至此,阴阳五行基本上退出了历法。

之后中国历朝颁布的历法,均与太初历大同小异;中华民国成立后,纪年采用西历或民国纪年并用。中华人民***和国建立后,废除民国纪年,全面采用公元纪年,并依旧颁布中国传统夏历,延续干支纪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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