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电影中守法公民的认知
以反正义的方式挑战司法制度——评电影《守法公民》
克莱德·谢尔顿是一名R&D工人,住在费城的一个小镇上。他有一个美丽的妻子和可爱的女儿,过着幸福的生活。但这一切都被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摧毁了。一天晚上,两个暴徒闯入他家,他的妻子和女儿都被肢解了。然而,虽然证据确凿,但由于司法程序的迂腐和尼克·瑞斯(杰米·福克斯·杰米·福克斯饰)的堕落,首犯克拉伦斯·多比(克里斯蒂安·斯托特饰)最终因证据不足被判处10年监禁。
我以为一切都沉寂了,但10年后,未完的风暴又复活了。怀着极大的仇恨,克莱德开始计划报复。先是他杀了当年的帮凶艾米,然后他迅速找到邪恶无耻的多比,残忍地折磨并杀害了他。克莱德的仇恨得到了极大的发泄,但他的报复并没有就此停止。他针对的不仅仅是那两个暴徒,而是整个腐朽的司法系统...
当今世界主要有欧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两者都有漏洞,但美国的欧美法系对人权的保护更多,有点宁可放过一千人,不可错杀一人的味道。在这样的司法体系下,证据比追求事实本身更重要。美国法律认为程序的不公正一定会导致实体的不公正,所以很多案件发生后,法官、律师、陪审团都在调查程序。
但是,人是思维动物,法律制度是死的,是有漏洞的。无论任何完备的法律体系,都可以找到漏洞让人钻。
就电影《守法公民》而言,主人公谢尔顿在妻女惨遭杀害后,希望得到法律的保护,用公平正义来还死者。然而,检察官尼克带来的结果是,在受害者和凶手之间达成和解,这样他就可以将凶手送进监狱10年。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其实我觉得主人公是被检察官逼着做出了违背自己意愿的选择,同意和凶手达成协议。
但是,仇恨是不会消除的。10年后,两个凶手都死于残忍的虐杀。谢尔顿本可以利用美国司法系统的漏洞逃脱法律制裁,但他没有。他选择与美国司法系统斗争和竞争。
他在狱中杀死了自己的狱友,将自己转移到禁闭室,然后逃出禁闭室,借机远程杀死了审理该案的法官和费城司法部的大部分官员。最后,在准备炸毁市政府大楼时,检察官尼克提前识破了这一伎俩。《生而为死》最后导演在展示谢尔顿死亡的场景时,用了一种非常漫画的方式,把谢尔顿描述成了一个像耶稣一样的神。火在四周燃烧,却没有痛苦。
真希望结果是市政府大楼被炸,更彻底的展现美国司法体系的毁灭。
或许导演和编剧考虑到社会影响,总是不希望人们依靠暴力来维护自己的公平正义。所以导演选择了让检察官赢,这是我看这部电影最大的遗憾。
amu:
除了宗教(当然还有邪教)和道德,世界上倡导“以血还血,以牙还牙”方式的法律制度并不多,但所谓先进的制度设计,总是考虑到人的不确定性,甚至政府的虚伪性,以保证在程序上尽可能获得实体正义。说白了,自由是法律的终极目标,但要保证自由是手段。在法律理论上,我强调法律领域,也强调自由和正义的价值观。自由是最高等级,其次是正义。因此,法律的制度设计应该追求一种最优状态,即在保障人民法律自由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实现正义。
另一方面,我们所有人现在都守口如瓶,这意味着正义、公正、正义。其实每个人心中的正义都来源于自己对自由的渴望和追求。所以,在法律层面,不可能完全遵从所谓的实体正义,法律是有局限性的。当然也有良法恶法的因素。那是一个古往今来争论不休的论点:恶法是法律吗,需要遵守吗?
但正如本片所反映的,只要法律本身是规范的、科学的、合理的,本身就不存在正义与非正义,只是在法律的执行中,人与政府之间存在不确定性。当法律所追求的正义与道德、人性乃至青春生命发生冲突时,如何去追求一种补救性的正义?单靠法律自然是不行的。他杀了你,你的命丢了无法报仇,然后你的儿子基于情感和道德又杀了他,然后他的命丢了,他的儿子在这样的循环中杀你的儿子,一个循环又一个循环。这是正义吗?至少不是法律所追求的正义,也不是法律所认为可以实现的自由。
所以,其实这是自己选择的自由。一个人可以是善的,也可以是恶的,只要他愿意接受相应的责任。立法、执法、司法人员违法导致不公,却要承担责任。如果他们在法律上不承担,他们可能在其他层面也有责任,比如道德和宗教。如果一个社会,一个国家没有责任,没有道德责任,没有其他责任,那么倒塌的不仅仅是政府大楼。
女:
暴力不等于不正义,暴力不等于颠倒是非。
这个论点不恰当。
法国大革命创造了一个令人羡慕的法国。
正是通过暴力,文明的概念得以延伸,造就了令人艳羡的欧美。
正是通过暴力矫正(民主和文明),大和才演变成今天令人钦佩的民族。
然而
独裁、寡头、法西斯、军国主义、* *资本主义、现代封建主义等。,通过暴力也是猖獗和有害的...
所以,单纯地对暴力本身进行批判甚至定性,都是非常肤浅的认识。
如果你有能力理解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你就会明白,用武器对抗暴政(第二修正案时代只有“枪Z”,我这里放宽为“武器”)其实是美国宪法赋予美国人民的基本权利。
所以暴力及其工具没有先天的过错,对错在于人的主观和判断。(同样不满当局的某项政策,请对比一下本片主角和挪威老乡的判断。)
因此,文明国家尽力提高人民的素质;
所以垃圾政权和神奇国度都想尽办法让人民更傻更听话。
附上摘录:
美国《独立宣言》宣布,人人生而平等,由政府管理的人民所承认和授予的政府权力是合法的政府权力。人民建立政府是为了保护人民的生命权、财产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当政府违背这些宗旨时,人民有权利和义务改变或废除政府,并根据人民的需要建立新的政府。
那么,人民如何运用自己的权利来违背自己的意愿废除政府呢?当时的宪法起草者杰斐逊认为,只有人民有权持枪,这一权利才能付诸实施。根据美国宪法,任何条款都可以根据未来的情况进行修改,但是人民可以自由持枪这一条绝对不能改变。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中写道:“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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