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的行政机构设置是怎样的?

议会 最高人民会议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行使立法权。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是最高人民会议休会期间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最高人民会议代表由选举产生,每届任期5年。2003年9月第十一届最高人民会议选出议员687名。会议由议长主持,现任议长崔泰福。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为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常任委员会委员长为金永南,2003年9月当选。 国防委员会 国家最高军事领导机关和全面管理国防的机关,由最高人民会议选举产生,向最高人民会议负责,任期5年。国防委员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委员组成。委员长统率、指挥全国一切武装力量,并全面领导国防工作。委员,第一副委员长赵明禄、副委员长张成泽。

政府 内阁,国家最高权力的行政执行机关和全面管理国家的机关,任期5年。本届内阁2010年6月选出,主要成员:总理崔永林(2010年6月当选),副总理康能洙、金乐熙、李泰南 、全河哲、朴秀吉(兼财政相)、 赵炳柱(兼机械工业相) 、韩光福(兼电子工业相)。 司法机构 (一)审判机关 有中央裁判所、道(直辖市)裁判所、人民裁判所(基层法院)和特别裁判所。中央裁判所是国家最高审判机关,所长由最高人民会议任命,任期5年。现任所长金炳律,2003年9月任职。 (二)检察机关 有中央检察所,道(直辖市)、市(区)郡检察所和特别检察所。中央检察所是国家最高检察机关,所长由最高人民会议任命,任期5年。现任所长李吉松,2003年9月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