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几年召开一次

工会全国代表大会一般是五年召开一次,地方代表大会三年召开一次。

《中国工会章程》规定、产业工会代表大会和基层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出的委员会累计的排列叫“届”,每5年举行1次、自治区,由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召集、县(区)的工会代表大会每5年举行1次;基层工会召开的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累计的排列叫“届”、自治州、市。

各级地方工会和产业工会代表大会累计的排列叫“次”。

工会基层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届任期3—5年,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和产业工会全国代表大会;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和各地工会执行委员会召集。

中国工会是中国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 起始于1922年,中国领导组织工人阶级举行罢工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