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财产权利有哪些
公民的财产权利包括以下内容:
1、合法收入,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用自己的劳动或其它方法所取得的收入,如工资、奖金、稿费、利息、入股分红、接受赠送等;
2、房屋,主要指公民用于生活居住的房屋;
3、储蓄,是指公民存入银行或信用社的货币,对公民的储蓄处司法机关办案需要可依法查询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查询,银行和信用社有保密的职责;
4、生活用品,如衣服、粮食、餐具、交通工具等;
5、文物,如书法、绘画、陶瓷等具有—定价值的物品;
6、图书资料,如各种书籍、报刊、图表等;
7、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如拖拉机、机床等。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
财产权是可以以金钱计算价值的,一般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需以财产方式予以救济。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财产权包括物权与债权两大类。物权性财产权利包括抵押权、质权质押权、留置权、地役权、矿业权、渔业权等;债权性财产权比如损害赔偿权等。公民个人依法对自己所有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