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社保办理流程

灵活就业社保办理流程如下:

1、将个人档案放在人才中心或职介中心;

2、携带身份证到人社局窗口选择缴费档次和方式;

3、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申领社保卡;

4、带着户口本和身份证到当地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填写参保登记表;

5、到指定银行办理银行卡,签订代收协议,每月自动扣除社保和医保费用;

6、提交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有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内地税部门某一登记点办理;

7、申请人向社保局递交申报材料,社保局审核后打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核定表》;

8、申请人在银行开立个人活期存折,提交《委托银行自动结算社会保险资金授权书》;

9、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医疗保险局办理早报、登记手续,发放医疗保险证、卡和专用处本。

灵活就业社保的缴费标准:

1、缴费基数:通常以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个人可在此基础上选择适当的比例进行缴费;

2、缴费比例: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的比例可能低于正式职工,具体比例根据当地社保政策而定;

3、缴费项目:一般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有的地区可能还包括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4、缴费方式:可以选择通过银行转账、社保卡缴费、网上支付等多种方式进行缴费;

5、缴费时间:通常每月有固定的缴费时间窗口,逾期可能需要缴纳滞纳金或影响社保待遇的领取。

综上所述,灵活就业社保办理流程包括将个人档案放在人才中心或职介中心、选择缴费档次和方式、缴费并申领社保卡、填写参保登记表、办理银行卡和签订代收协议、到地税部门办理登记、递交申报材料并打印核定表、开立个人活期存折并提交授权书、办理医疗保险手续并发放保险证和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