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和中风电影

根据世卫组织的数据,自1990以来,中风一直是发达国家人民的第三大死亡原因。但中风最可怕的不是死亡,而是终身残疾的风险。台湾省每年平均有17000人因中风致残,是成人致残的首要原因。

在第87届奥斯卡金像奖的获奖名单中,有一个现象值得深思。获得最佳女演员奖的《我想念我自己》主要描述了一位语言学家患痴呆症的经历。最佳男主角《恋爱万有理论》改编自著名天体物理学家斯蒂芬·霍金身患冻疮的真实故事。

痴呆症和渐冻人成为电影中的热门话题,反映了当代的社会趋势。事实上,在流行的广告中可以看出一些端倪。近年来,一堆标榜改善血液循环的药品广告层出不穷,比如“哇,怎么走?”其背后,是社会对中风的担忧。

根据“台湾省中风学会”的资料,中风大致可分为两种:(1)出血性中风(即脑血管破裂)和(2)缺血性中风(即脑血管闭塞)。前者的死亡率远高于后者。但大部分脑卒中患者属于后者,占81%,即大部分脑卒中患者不会面临立即死亡,而是长期中度或重度残疾。

例如,令人难忘的前行政院院长孙,从脑溢血到去世,病了23年。孙资政一生为国出力。幸运的是,准备不足的普通人对中风有所准备。

近年来,另一种让老虎变得苍白的疾病是痴呆症。据厚生省统计,截至2013年,痴呆症患者约有4万人。令人担忧的是,这个数字比2000年翻了三番。据台湾省失智症协会估计,2012年,台湾省失智症人数实际超过19万人。

很多人对痴呆症有误解。“年纪大了不要紧,记忆力一点都不好。”简单来说,痴呆症就是大脑功能的逐渐退化。但根据台湾省痴呆症关爱协会的数据,在痴呆症晚期,人、事、时、地、物会相继出现认知障碍,不仅会忘记自己是谁,严重时甚至会无法独立站立、行走、进食、穿衣、排泄,即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家庭照顾者协会进行的“照顾者身体状况”调查也显示,中风和痴呆症是照顾者的前四位:身体损伤占24.2%,中风占265,438+0.3%,精神发育迟滞占65,438+09%,痴呆症占65,438+04.9%。

因此,我们需要特别关注需要长期护理的中风和痴呆症,一个是自我健康管理,另一个是风险管理。因为中风和痴呆症最大的风险是在家长期护理,而不是住院期间的医疗,所以有住院保险来支付是没有帮助的。

目前有重大疾病和特定伤害、长期护理保险、特定伤害长期护理保险、伤残保险、伤残抚恤金等等。传统的重疾保险主要包括以下七种情况(中风、心肌梗塞、尿毒症、癌症、瘫痪、重大器官移植和冠状动脉搭桥术),最近扩大到十四、二十二种“重大疾病和特定伤害保险”(以下简称重疾保险),已将中风和痴呆症都包括在内。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选择了付费的重疾险,如果先患了癌症,再患了中风,之前要求过癌症赔付,之后就不能申请中风赔付了。据彰化秀川医院神经内科主治医师叶宗勋介绍,“大部分癌友都属于中风的高危人群”(尤其是胰腺癌、淋巴瘤、肝癌、肺癌、头颈癌、宫颈癌、卵巢癌、胃癌)。长期保额或针对特定伤病的长期保额有(1)严格的理赔标准和(2)高额保费等限制(详见上一篇文章《重度失能风险,仅靠一份保险无法支撑》)。建议优先考虑伤残保险或伤残抚恤金,转移中风、痴呆等风险。主要是覆盖面最广。

近年来,针对社会上对中风和痴呆症的恐慌,一些保险公司仅将这两种特定疾病打包成一个项目,或宣传针对特定患者的保险保障包括中风和痴呆症等。但需要提醒的是,不仅是中风和痴呆症,很多疾病或意外都会造成终身残疾。

比如被称为“国病”的糖尿病,其严重程度甚至可能导致失明和截肢。如果只保中风、痴呆等某些伤害,会因为糖尿病而失明或截肢,这种严重的残疾是没有保障的。

所以正确的理解应该是,要想用有限的预算对抗各种失能风险,而不是把对抗的范围缩小到特定疾病导致的失能风险,应该优先考虑失能保险和失能养老金。伤残保险和伤残抚恤金是“只问结果,不问原因”,即不问伤残原因,而是按照伤残等级进行理赔。

比如中风可能导致残疾:(1)植物人状态;(2)丧失言语或咀嚼功能;(3)两肢以上有运动或感觉障碍,生活不能自理;(4)一肢以上功能完全丧失。如果是第一个呢?二类伤残,属于1伤残,理赔比例为100%;三级伤残属于二级伤残,理赔比例为90%;第四种状态属于六级伤残,理赔比例为50%。例如,痴呆在残疾等级中属于“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根据损害的严重程度,提供40?索赔额从100%不等。如“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经常需要医疗护理或专人精心护理者”,属于1级伤残,理赔100%;如果“一辈子只能做轻工”,属于7级伤残,理赔40%。

总结一下,会导致残疾的疾病有上百种。消费者没必要去追各种专为疾病设计的专属政策。建议针对伤残风险开出伤残保险或伤残福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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