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下企业的费用报销问题。
1.当期费用结转是正确的。但实际操作中确实存在滞后性。此时,大多数会计人员将其计入下一年的费用。其实新年报销期间,可以通过“前期损益调整”科目做账务处理。做会计报表的时候,把过年的费用转到当期费用就行了。
注: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中报销的费用,在最终结算时也应申报为当期费用。
其实本来就是当年的费用。你看,以前的年度损益调整课程是多么神奇的科目啊!
2.差旅费当然是指在国外出差期间发生的费用。我能在我的房子前面住在哪里?接待客人发生的费用应计入招待费科目。不要为了小便宜就被定性为偷税漏税。
3.相应的工资福利费和应付职工薪酬问题。想想吧。工资及福利费属于损益类科目,应付工资属于负债类科目。未直接支付的工资福利费,也可以按照税法规定的费用标准在税前扣除。没必要刻意一一对应。
4.2014年起,税法将固定资产标准提高到5000,5000以上的办公用品应列为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5.员工外出考察发生的招待费也应列为招待费,不能计入差旅费。不管是本地的还是外地的,只要是招待、招待客人的,都应该列为招待费。
谢谢,希望对你有帮助。